《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是2010年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0年11月26日
- 實施時間:2010年11月26日
- 頒布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是2010年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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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制定法規的範圍:(一)為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決定的貫徹實施需要制定的法規;(二)為貫徹實施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法規、決議、決定需要制定的法規;(三)實施自由港...
(一)貫徹落實本省改革、發展、穩定重要決策急需立法並條件成熟的項目;(二)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年度立法計畫的審議項目;(三)上位法明確規定急需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的項目;(四)因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或者修改和廢止,急需制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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