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和發展
名稱由來
民國時期,政府立法廢除對疍民的
歧視政策。自1950年代起,政府陸續安排
福州疍民上岸,到了1990年代,他們中的絕大部分已經定居陸上。
遊艇子”是古籍上對福州疍民最早的稱謂,也泛指東南沿海的其他疍民,見於《
北史》和
北宋淳熙年間的《
三山志》。唐宋時期對疍民較為普遍的稱呼是“
白水郎”,或稱“
白水仙”、“白水人”,《
三山志》里就有記載。“疍”,與“蜒”、“疍”、“蛋”等字通假,這種指代最早見於
隋代,
南宋以來被普遍用來稱呼疍民。
“曲蹄”是專用於福州疍民乃至整個
閩東地區疍民的矮化稱謂,來自於閩東語。在
清代閩縣舊志中,有關於
福州話“曲蹄”(
平話字:Kuóh-dà̤)稱謂來源的記載:“俗呼曲蹄,以處舟中,其腳常彎曲不舒故。”即認為疍民彎曲的腿部使陸地上的福州人貶稱其為“曲蹄”。 根據
燕京大學吳高梓的調查,該
詞的由來有幾種可能:
(1)“曲蹄”二字可能來自福州疍民的睡姿“曲蹄”。
(2)福州俗字也寫作“科題”,疑為“裸蹄”而來。
(3)疍民自稱“科題”乃“
郭倪”二字轉音,源自疍民的“郭”、“倪”二姓。
(4)“訶黎”,見閩詩人
張亨甫(
道光間
紹武人)風土詩:“
閩俗真殊異,遺風自漢唐。手香籠苜莉,齒黑嗜檳榔。訶囝誰能賦,訶黎不可祥。家家愛魚菜,疑是
海人鄉。”黎,民也;訶,斥也。“訶黎”乃指訶斥之民。相對於“白水郎”、“
遊艇子”、“蜒”等名稱,“曲蹄”一詞出現的較晚,可能在
清代才出現。
歷史狀況
對疍民的歧視
至宋代開始,福州疍民逐漸淪為“賤民”,遭到陸地人的嚴重歧視,生產生活被嚴加限制。疍民被規定不準陸居,不準穿綢,不許讀書,不許科舉應試,不能與
岸上居民通婚,上岸不準撐雨傘,上岸不能穿鞋,喜慶不得張燈結彩,走在路上要彎腰縮頸,靠道旁行走,不準穿戴衣冠,男女老少在岸上時褲腳管必須卷得一邊高一邊低,以區別於其他漁民,疍民婦女梳半爿髻,不得仿效陸居婦女梳髻帶中簪。在一些地方甚至禁止疍民上岸,有“曲蹄莫上岸,上岸被打死不償命”的說法。少數上岸定居的疍民也被禁止營建瓦頂的房屋,更不能模仿民居起蓋翹角的屋式。個別富裕的疍民曾以重金賄賂同姓陸地
人,冒充民籍以爭取讀書科舉的機會。
福州清末文人
郭柏蒼曾描述過一位順治年間的進士
金鏡因貧窮與曲蹄婆通婚而導致其社會地位驟降的故事:
“ 金鏡字肅明,作秀才貧甚,與賣漁人通譜。福州所稱賣漁嫂即曲蹄婆,以其生長船中,兩足俱曲故名。沒為賤種,子孫不得應試。例不登岸,作半片髻,以別田婆;有梳髻帶中簪者,田婆輒毆之。近三十年始溷矣。州邊田中灣里所稱曲蹄婆乃妓女,托為賣魚嫂,故涉訟。則穿紈絝稱
漁婆。人為之語曰“月照池塘,漁人錯認
金鏡”。按鏡居玉尺山以仕耿逆流口外,鬻為何提督傅筆。 ”
自
清代起,官方和疍民都曾嘗試取消這種歧視政策。18世紀雍正年間,政府解除了連家船民的陸居禁令,但仍保留其他禁令。清末憲政時期,有人向福建省咨議局呈遞議案,要求政府頒發條文,準許連家船民享受與陸上平民同等待遇,但咨議局以不平等待遇乃習慣相沿為藉口,否定了議案。中華
民國建立後,開始全面解除禁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政府大規模安排福州疍民上岸生活,歧視性政策完全消失。
福州民間文化中的疍民
福州民間文化對疍民多有歧視,常以“曲蹄”的貶稱呼之,往往認為疍民狡猾和重利,品行不好。
福州話民間俗語、民謠中有:“曲蹄瘟”、“一粒橄欖丟過坑,曲蹄也想做先生。手拈筆仔抖
抖戰,賣寫三字‘
竇燕山’”等歧視性的內容,還有“曲蹄莫上岸,上岸乞拍死無償命”這種威脅性的語言。清末時政府曾允許富裕疍民捐官職,又引發陸居的福州人編歌謠嘲諷:“搖船搖船啦,曲蹄做老爹。少爺擔糞桶,小姐去踏車。廳中儂客喊恭喜,房中奶奶脫跣骹。”諸如《閩都別記》這樣的文學作品中也包含著貶低疍民的文字,不過《閩都別記》中也有相對正面的疍民形象出現。福州一帶的不少地名也和福州疍民有關。福州西北部的
馬鞍山也名叫曲蹄山,這裡是許多疍民天主教徒墓地的所在,馬祖的南竿島有曲蹄澳。
西方人筆下閩江和疍民
19世紀福州開埠後,歐美的基督教新教傳教士自1847年起開始在福州活動,他們也對福州疍民的生活面貌做了記載,給西方人留下了對福州疍民較為直觀的印象。
“ ……這樣蜿蜒行駛了大約三十英里,我們進入到一片群山環繞的美麗地界,這裡四周是破碎而不規則的山脈,群山的庇護下坐落著福州城。在接近福州的航途中,江的兩岸都排滿了船——數以百計的小舢板船,還有些大隻的船械更永久地停泊著,它們是船隻主人的住所。水上住所是中國人生活中最顯著的特色之一,在這個帝國各地皆可見此習俗。福州水上居民的人口必逾數千,他們生於斯,長於斯,終其一生都在這些小船上度過。河道上也擠滿了樣式各異大小不同的平底帆船,從龐大笨重的山東船到優雅輕巧的黑漆寧波船,無所不有。…… ”
——懷禮《福州的教會公墓》(1858)
“ 福州船民是一支龐大而有趣的社會階級。江兩岸的淺灘,還有橋面與橋墩,都是極佳的錨泊地點,停滿了各式各樣無以計數的船隻。較大的船用於運輸商品,往返於城內外,或是用於裝載從駛入福州港的鹽船和米船上卸下來的貨物;而較小的船隻被用作渡船或漁船。出海的舢板船停泊在橋下,常常擠滿了江面。…… ”
——麥利和《生活於中國人中間》(1861)
體質特徵
老一輩居船的傳統福州疍民比較獨特的體徵就是膚色較深、下身較短並且腿部彎曲,即
羅圈腿,這一特徵可能也是
閩東語中對疍民“曲蹄”稱謂的由來。這種體徵的形成與這些疍民常年在狹窄低矮的船艙中屈膝睡覺、盤腿坐地、叉開雙腿作業的生活方式有直接的關係。
人口與語言
各個時期的福州疍民人口統計數字之間出入較大,
民國時
陳文濤認為福州市區的疍民人口達到十萬左右,這個數字可能比較接近當時的情況。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的統計,
閩江下游約10公里兩岸固定的疍民共有3731戶、17235人,其中男性8760人、女性8475人,男女性別比為1:0.967;而流動於閩江水系的
長樂、
永泰、
南平等7縣的疍民人口達到4219戶、10369人。這樣
閩江流域福州疍民人口總計27604人,其中不包括
羅源、
連江等地的沿海疍民。另有資料稱1950年左右
閩江流域的福州疍民有3萬多人。歷史上,福州疍民主要分布在福州
三縣洲、幫洲、義洲、鴨姆洲、泛船浦以及上渡、中洲、
蒼霞、水部,後來又擴散到南嶼、
洪塘、馬江、亭江、琯頭、
琅岐等地和
閩侯、長樂、永泰、
閩清、
羅源、連江等沿江或
沿海地區,有的福州疍民溯
閩江而上,遷徙到
閩北的南平、
邵武、
順昌、
建甌、
將樂等閩江上游地區,也有福州疍民沿海北遷至
寧德、
霞浦等地。
現今福州疍民普遍使用
閩東語福州話作為
母語,遷徙到閩北地區的福州疍民仍沿用福州話,在部分地區,疍民使用的閩東語中還包含疍民特有的辭彙。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由於政府在疍民中推廣教育,不少疍民也會使用
國語。
生活
姓氏
福州疍民的
姓氏有幾十種,比較常見的姓氏很可能與水或水上生活有關,最典型的包括
江、
唐、
翁、
歐、
卞、
池、
浦等,“
翁”姓可能取自“
漁翁”的職業,“歐”則取自“
鷗鳥”,“池”、“浦”、“江”、“海”等姓則取自疍民的生活地點。此外,一些陳姓福州疍民自認為是
陳友諒後裔,而長樂籌東村
的盧姓疍民歸宗於
東晉的
盧循。
姓氏分布上,福州市區的疍民多姓唐、
賴、江、翁、
詹等,閩侯沿江的疍民姓氏多為歐、
卞、池、江、
郭等,長樂一帶的則以
陳、江、翁、
倪、
林為多,
羅源沿海的主要有林、
歐、江、
鄭、
連、陳、翁、
劉、卞、唐等姓氏。
生活習俗
歷史上,疍民被陸地
人歧視而不準陸居,終生以船為家。根據
清代侯官、
閩縣兩縣的舊志記載,福州疍民“其人以舟為居,以漁為業,浮家泛宅,遂潮往來,
江乾海澨,隨處棲泊。各分港澳,不相
凌躐。間有結廬
岸上者,蓋亦不業商賈,不事工作,習於卑賤,不齒平民。閩人皆呼之為曲蹄,肖其形也。以其腳多彎曲故也,俗亦謂之為乞黎云云。視之如奴隸,賤其品也。”他們的經濟來源主要為近海和內河
漁業、水上客貨運等,大部分人生活非常貧困,而且生活很容易受到
颱風等自然災害的威脅。在
民國以前,絕大部分疍民受
教育程度極為低下。20世紀中葉以來,隨著疍民大批上岸定居,傳統的疍民生活方式逐漸萎縮。
服飾
清代至
民國時,福州疍民多穿
麻布染成的
藍黑、褐色衣褲,褲子非常寬大(福州稱為“曲蹄褲”),女性的袖領上常鑲有一
寸多寬的黑邊。在上岸定居之前,大部分疍民有赤足的習慣,並且不戴帽。疍民婦女
天足,穿耳,梳尖螺髻,髻尾朝天,老年婦女則結髻,她們的髻上有五寸蛇形長簪。
住所
福州疍民的傳統是終生居船。“連家船”是對疍民船隻比較中性的一種稱謂,同時“連家船”也成為對疍民非歧視的稱呼方式。
閩江上的連家船長度多為5-6米,寬約3米,首尾翹尖,中間平闊,並有竹篷遮蔽作為
船艙。一艘連家船同時為福州疍民提供了工作和生活的空間,生產勞動在船頭的
甲板,船艙則是家庭臥室和倉庫,而從事水上運輸的疍民會將船艙同時作為客艙或貨艙,船上沒有廁所,船尾就是排泄的場所,疍民常用粗竹筒從褲管伸入胯下接尿,有時疍民還在船尾飼養家禽。早年上岸定居的疍民則在江畔、港灣灘涂興建乾欄式民居。先在地面打上木樁,然後或是將原先的連家船架於其上作為房屋,或是在木樁上鋪設木板建設房屋,其內部空間非常狹小,這種房屋被稱為“四腳樓”或“提腳房”。
人生禮儀
傳統上,
閩江流域的福州疍民婚嫁多父母做主,也有媒人先說合的。一般程式為送禮、
冠禮(“做出動”、
成人禮)、請奶(“奶娘”
陳靖姑)、過關。新娘18歲忌出嫁,結婚到男家一般在黑夜,有
哭嫁、罵嫁的習俗。疍女可以嫁上岸,疍男不娶
岸上之女。婚禮當日,水面船隻凡是經過迎娶新婦的轎船,無論是否認識,都可以上船討米酒喝,米酒為娘家的陪嫁,稱為“新婦尿”。與陸上傳統的社會相比,疍民的
貞操觀念淡薄,對婚前性行為與寡後再嫁並不在意,極少有“守節”的行為。富裕的男性疍民也有娶
妾的。喪葬習俗與福州陸地居民略有區別,例如,疍民由於生活艱苦,無力延請僧道為死人“
做七”;此外,沿海的疍民沒有墓地,往往用草蓆捲起屍體,悄悄埋到偏僻的荒灘野地中,不能被人看到埋葬的過程;早年福州市區一代信奉天主教的疍民則葬在福州西北部的奉
教山(或稱曲蹄山,即今天的
馬鞍山),這裡也是早期來華傳教士
艾儒略的原墓地。
節日習俗
福州民間年底
祭灶節時,有“官三民四曲蹄五”之說,即官宦人家在農曆十二月二十三祭灶,平民家在二十四祭灶,而福州疍民只能在農曆十二月二十五祭灶。
農曆除夕時疍民將船駛入
閩江中,以躲避索債者,名曰“遷篙”。農曆正月初二到初四,疍民婦女和兒童有上岸討
粿的習俗,到陸地居民居住地挨家挨戶唱詩賀年、說吉利話來討粿。福州疍民的“討粿詩”有:“姑嫂雙雙賀新年,紅紅傘燈掛廳前;好糕好粿送奴去,
金字牌板豎門前”、“舊年過了又新年,生意興隆賺大錢;恭喜發財平安過,送奴糖粿過門前”等。節日時,福州疍民有著唱
漁歌的傳統,但近年來疍民漁歌已接近瀕危。
漁歌
主條目:
福州疍民漁歌福州疍民漁歌是流傳於福州疍民中的民間音樂形式,主要有“盤歌”和“唱賀年歌”兩種形式,歌詞都使用
福州話。盤歌為男女問答形式的對唱,歌詞為演唱者的即興發揮;賀年歌則是農曆新年時疍民向陸地上的福州居民討粿時所唱的歌曲。歷史上,福州疍民漁歌既有採用
閩劇的曲調,也對福州族群的民間歌謠曲藝產生過一定影響,但正面臨著瀕危的困境。它已被列入福州市
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禁忌
福州疍民忌人從船前經過,認為這可能是溺水而亡的浮屍(稱為“水馬”),但一旦遇上浮屍則必須打撈上來,以免鬼魂作祟。對於溺水者,疍民禁忌直接施救,常有三沉三浮之後再救的習慣。由於行船生活的緣故,忌說“退”、“橫”等字。忌見反覆之物,比如鍋盆不能翻覆、吃魚不能翻面。此外還忌食魚眼,並在船頭刻畫魚目以保佑避免觸礁。
宗教信仰
早期,福州疍民多信奉融合了道教的福建本土宗教,其崇拜的神祇包括了
閩越王
無諸、蛇神、蛙神、龍神,還信仰或崇拜
媽祖、拿公、
白馬王、螺女、五靈公、
臨水夫人、
陳文龍、戚奶和各種地頭神等本地神祇或歷史人物。由於疍民常年行船的緣故,媽祖在疍民的信仰中占有重要地位,並隨著疍民的遷徙而興盛於
閩江上游的內陸地區。福州疍民還將白馬王傳播到了
馬祖列島,將拿公傳播到了
琉球。另外也有部分疍民信仰
佛教。
福州疍民信奉天主教最早可追溯到17世紀,時為明末清初,
天主教開始在福州活躍,成立
教區。自19世紀中葉起,歐美天主教傳教士將福州疍民作為重要宣教對象,還為傳教而學習
福州話。天主教會通過
保教權庇護在傳統社會中備受歧視的疍民教徒,幫助信教的疍民上岸居住、免受欺凌,並開辦教會學校向疍民普及教育,使得天主教在疍民中的影響不斷擴大,教徒人數驟增。清末福州
開埠後,來榕的
新教傳教士發現相當部分的福州疍民已皈依天主教,此後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疍民中天主教徒的比例一直在提高,遷徙到閩北的福州疍民中也有一半的人信奉天主教。到了20世紀末和21世紀初,天主教在疍民中的傳播又一次呈現增長。今日,疍民及疍民後裔也構成了福州天主教信徒的一大主體。
現狀
20世紀50年代開始,政府陸續安排福州疍民上岸居住,在
閩江沿岸和沿海一帶興建了許多疍民聚居村落,並進行教育普及工作。譬如福州
倉山區閩江南岸的疍民就被編入倉山區水上漁業大隊,
1979年政府還撥款建了一座漁民新村,自1990年代以來,其中許多戶都自建了磚木房;而
羅源縣政府為沿海疍民興建了
鑒江鎮海上村、
碧里鄉先鋒村、
松山鎮乘風村三座陸上村莊。1990年代,福州市政府加大了對
閩江流域連家船的整治,並同居住在連家船上的福州疍民簽訂“退出連家船”的協定。1991年底, 福州市政府稱幫洲最後一批108戶疍民已遷居
岸上,2003年又宣布倉山區上渡尤溪洲最後一批47戶167人的疍民上岸。1998年起,福建省政府也將福州疍民上岸定居列入“
造福工程”計畫,甚至組織畫家賣畫籌集公益款。2013年福州市區水面上的連家船幾乎絕跡,同時期福州周邊
縣市的疍民也大多上岸居住。福州疍民的生活水平和教育質量等相比過去得到很大改善,而且擺脫了過去絕大部分為文盲的狀況。
2013年
閩江上的福州疍民很多都從事漁業、水上運輸、挖沙等職業,並獲得政府一定的經濟扶持,不少疍民的船隻由小木帆船升級為帶動力的大木帆船,甚至數百噸的鋼船。有報導稱,現代仍居住於
閩江上的福州疍民所產生的生活垃圾
污染了閩江
水質,這也是福州市政府要求疍民上岸的原因之一,其中一些疍民被福州市政府僱傭為內河保潔員,負責清理福州內河上的垃圾。
另一方面,福州疍民的傳統文化面臨嚴重的威脅,像疍民漁歌這樣的疍民的傳統曲藝形式開始萎縮和瀕臨困境,現時,
福州疍民漁歌已被列入福州市
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
電影文化中
1947年,
美國製片人朱利安·布萊恩(Julien Bryan)以福州疍民為題材拍攝了一部長約16分鐘的短
紀錄片,題為《舢板之家》(
Sampan Family)。片中描述了生活在
閩江入海口的一個貧苦的
林姓疍民家庭一天的生活。
2009年,一部講述現代疍民生存狀況的影片《天主的漁夫》(
St. Mary's Fisher)在福州拍攝完成,片中大部分對白為
福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