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推進貫徹執行國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
2.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政策建議;
3.牽頭做好指標分解下達;配合統計局做好GDP運行調度工作;
4.固定資產投資指標的安排和運行調度;
5.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及省、市、區重點項目的安排、跟蹤、落實;
6.牽頭“抓項目促跨越”專項行動中開竣工項目匯總、跟蹤、落實;組織企業參加“6·18”中國·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負責技術成果對接、技術需求項目的申報和徵集等工作;
7.統籌協調和綜合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監督指導和綜合協調全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和信用信息徵集、發布和使用管理;
8.監測、預測、預警本轄區價格變動;
9.負責本級行政事業性收費管並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開展成本調查和監審工作,制定、調整屬於本級管理的價格和收費標準等;
10.負責區級總部企業和企業總部申報,落實政策兌現。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科技成果轉化;
11.管理區內各眾創空間企業,跟蹤推進企業研究發展經費投入指標(R&D指標)工作;
12.負責小巨人領軍企業遴選推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數據統計等;
13.開展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相關工,制定區級救災物資年度購置計畫並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等;
14.承接我區審改辦工作任務,推動全區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設綜合管理科(物價管理科)、項目管理和行政審批科(糧食和物資儲備科)、科技管理科、大數據管理科4個內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