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區審計局

福州市台江區審計局

根據《中共台江區委辦公室、台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制定區政府工作機構“三定”規定的通知》(台委辦發〔2011〕71號)和《中共台江區委、台江區人民政府關於台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台委〔2011〕123號),設立台江區審計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台江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台江區台江路88號台江區政府大樓0703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制定全區審計、財政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
(二)負責對區本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承擔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區人民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人民政府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及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直各部門(含直屬事業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3.區人民政府投資和以區人民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4.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5.由區政府有關部門管理的和受區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國家機關主要負責人和依法屬於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全區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調整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範圍,不再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審計機關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二)加強對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以及其他基金的審計職責;加強對重點項目建設投入資金的審計職責。
根據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台江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台委辦發〔2018〕83號),經區委2018年第27次、30次常委會和區委編委會相關會議研究,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劃入區審計局;將區財政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監督檢查以及國有資產經濟責任審計職責等劃入區審計局;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審計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組織研究在審計領域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方針政策以及加強審計機關自身建設和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提出年度審計項目計畫(草案);負責協調處理局機關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文電、機要和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督查、政務公開、機關效能、信用體系建設等行政事務。
(二)綜合審計科
負責審計項目的立項管理,起草、修訂全局性審計業務公文,審計結果公告;負責審計統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科研、內部審計的協調管理工作。對區級財政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對部門年度預算執行及決算情況進行審計。組織實施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組織開展區重點項目推進情況的跟蹤審計,組織開展區政府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組織實施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區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計,組織實施有關民生項目惠民資金的管理、效益審計,開展專項資金審計及專題審計調查。負責審計系統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套用。指導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

人員編制

區審計局行政編制和領導職數保持不變,明確領導職務名稱:局長1名,副局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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