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科技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完善各項科技管理制度,促進科技法規與規章的實施。 制定科技發展戰略,編制科技發展計(規)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計畫在本區實施的各類科技項目的初審、篩選 、可行性論證和組織實施;負責對我區國民經濟影響較大、經濟及社會效益較高的科技項目和綜合性較強的試驗、示範項目的考察論證與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台江區科技局
- 外文名:Fuzhou Tai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 辦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區
- 性質: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台江區開展科技、人才活動周。根據市科技局、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科協《關於舉辦2008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動周的通知》的精神,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科技局、區科協聯合有關部門定於2008年5月17—23日在全區範圍內舉辦2008年台江區科技·人才活動周。
圍繞台江區科技、人才活動周主題“攜手建設創新型台江 讓科學走進千家萬戶”,結合我區實際,針對不同群體的需求,此次活動周體現部門行業特點和我區地域特色,突出科技惠及民生和科技支撐發展兩大主線,通過舉辦一系列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民眾性科技活動,以科技的視角進一步宣傳和解讀國家和我省發展的大政方針,讓公眾在親身參與中體驗科技進步和創新的重要作用。重點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活動:一是突出惠及民生和改善民生;二是突出節能減排和生態文明;三是突出科技奧運和綠色奧運;四是突出科普傳播和科普創作。我台江區主要活動內容:一是科技、人才活動周專場活動。於台江區工業路寶龍廣場舉辦科技、人才活動周專場活動。通過集中開展大型科技宣傳活動,在全社會營造鼓勵自主創新的濃厚氛圍,教育引導廣大民眾積極參與我區科技創新活動,為本屆科技。人才活動周營造聲勢。
二是開展科技政策、科普知識宣傳和系列科技成果展示活動。組織開展“台江區科技自主創新政策學習宣傳培訓”。邀請省市科技部門有關專家來我區為台江區科技企業家宣講科技自主創新、智慧財產權等政策,使各項政策措施能夠切實發揮作用,我區企業、科研機構及科研人員能夠充分知曉,努力為推進我區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運用政策,並從中受益。開放眼健康科普教育基地。以實物、模型、動畫、影視、圖文展板、現場體驗、免費檢查等形式,宣傳眼健康科普知識,教育公眾愛護眼睛,保護視力,倡導科學健康生活。開放青少年科技活動室。開放青少年科技活動室,開展科技製作、科技創新活動。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