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神龍
- 時間:705年正月—707年九月
- 類型:年號
- 時期:唐代
紀年對照,帝王簡介,武則天,唐中宗李顯,啟用時間,歷史大事,張柬之等斬二張,中宗復辟,韋後干政,神龍寬赦,武則天卒,中宗信妖妄,金城公主和蕃,停用時間,相關年號,武周時期,唐中宗時期,
紀年對照
年號紀年 | 神龍元年 | 神龍二年 | 神龍三年 |
公元紀年 | 705 | 706 | 707 |
乾支 | 乙巳 | 丙午 | 丁未 |
帝王簡介
武則天
武則天(公元624年-公元705年),又名武曌,并州文水(今山西文水縣東)人。中國歷史上唯一的正統的女皇帝,也是即位年齡最大(67歲即位)、壽命最長的皇帝之一(終年82歲)。為唐朝功臣武士彠次女,母親楊氏。十四歲入後宮為唐太宗的才人,唐太宗賜號媚娘,唐高宗時初為昭儀,後為皇后,尊號為天后,與唐高宗李治並稱二聖,683年12月27日-690年10月16日作為唐中宗、唐睿宗的皇太后臨朝稱制,後自立為皇帝,定洛陽為都,改稱神都,建立武周王朝,神龍元年(705年)正月,武則天病篤,宰相張柬之發動兵變,迫使武氏退位,史稱神龍革命。唐中宗復辟,恢復唐朝,上尊號“則天大聖皇帝”,後遵武氏遺命改稱“則天大聖皇后”,以皇后身份入葬乾陵,唐玄宗開元四年(公元716年),改諡號為則天皇后,天寶八載(公元749年),加謚則天順聖皇后。
唐中宗李顯
唐中宗李顯(656年-710年),漢族,諡號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初謚孝和皇帝),原名李哲,唐高宗李治第七子,武則天第三子(684年1月23日—684年2月27日、705年—710年在位)。章懷太子李賢被廢,立為皇太子。弘道元年(683)即位,太后武則天臨朝稱制。次年,被武則天廢為廬陵王,並先後遷於均州、房州等地。聖歷二年(699)被則天召還洛陽,復立為皇太子。神龍元年(705),宰相張柬之等起兵發動政變,殺死張易之、張昌宗等,擁中宗復位,廢周為唐。即位後,放宮女3000餘人出宮,仍舊重用武三思等人,武三思與韋後勾結,將反對武氏集團的張柬之等人排擠出朝。朝政被皇后韋氏把持。景龍元年(707)太子李重俊發兵誅武三思等人,事敗被殺。中宗在位期間,恢復唐朝舊制,免除租賦,設十道巡察使,置修文館學士,發展與吐蕃的經濟、文化交往,實行和親政策,把金城公主嫁給吐蕃贊普,保證了邊疆地區的穩定。唐中宗前後兩次當政,共在位五年半,公元710年被妻子韋後和女兒安樂公主鴆殺,終年55歲,葬於定陵(今陝西省富平縣西北15里的鳳凰山)。
啟用時間
長安五年(七0五)正月壬午朔,大赦,改元神龍,自即日起,即為神龍元年。此時武后雖在病中,但中宗尚未復辟,故“神龍”仍系武周年號。至正月二十三日,中宗以太子監國;二十五日中宗即帝位,不復改元,始變武周年號為李唐年號。
歷史大事
張柬之等斬二張
神龍元年(七0五)正月,太后仍臥病洛陽迎仙宮之長生殿,病重,宰相張柬之等思乘機擁太子復辟。然太后寵二張,只許二張侍側,太子、宰相及外臣俱不得近。初,群臣欲以謀反罪誅二張,太后不以為反,至是,張柬之等決以兵誅之。
先是久視元年(700)柬之由荊州長史擢洛州長史時,與代者楊元琰語及太后革命(周革唐命)事,元琰慨然有匡復之志,及柬之入相,遂引元琰為右羽林將軍,曰:“今日非輕授也。”柬之又用司刑少卿桓彥范、中台右丞敬暉及右散騎侍郎李湛皆為左右羽林將軍,委以禁兵。柬之又謂右羽林衛大將軍李多祚曰:“將軍今日富貴,誰所致耶?”多祚泣曰:“大帝(高宗)也。”柬之曰:“今大帝之子為二豎(二張)所厄,大將軍不思報大帝之德乎?”多祚曰:“苟利國家,惟相公處分,不敢顧身及妻子。”因指天地以自誓。柬之既聯絡北門諸軍,然後與宰相崔玄瑋、相王府司馬袁恕己及敬暉、桓彥范謀舉事。適姚元之自靈武至,柬之復以其謀告之。太子於北門問太后疾,彥范,暉同謁,密陳其策,太子亦許之。
二十二日,柬之、玄啼、彥范與左威衛將軍薛思行等帥左右羽林兵五百餘人先至北門(即玄武門),而遣多祚、湛及駙馬都尉王同皎往東宮迎太子。太子疑,不出。同皎曰:“先帝以神器(帝位)付殿下,而殿下橫遭幽廢,人神同憤,二十三年矣。今天地有靈,北門(禁軍)、南牙(宰輔),同心協力,以誅二豎,復李氏社稷,願殿下暫至玄武門以副眾望。”太子曰:“凶豎本當夷滅,然上(太后)體不安。恐致驚嚇。諸公更為後圖。”李湛曰:“諸將相不顧家族以保衛社稷,殿下奈何置之死地?請殿下自出止之。”太子深知傳位巳定,不必乘母病危,而諸臣急於求成,借誅二張之名,以圖擁戴之功,故不得不出。於是同皎扶抱太子上馬,合柬之、玄瑋等從玄武門斬關而入,至迎仙宮,逕斬易之、昌宗於廡下。
史未言二張擁兵對抗,則知其無謀反之圖;史已言立廬陵王為太子乃吉、張之謀,益知二張無取代太子之意。二張少年弄臣,愛之者莫過太后,知之者亦莫過太后,苟或謀反,一夫一繩縛之可已,何待北門南牙洶洶然若有介事哉!
中宗復辟
柬之等既斬二張,遂進至太后所寢長生殿,環繞榻前,太后驚起,問道:“誰在作亂?”柬之等回答:“張易之、昌宗謀反,臣等奉太子令誅之,恐有漏泄,故不敢先告。在宮禁用兵,臣等該死!”太后看到太子,便說:“是你嗎?兩小於既死,你可以回東宮了。”彥范上前說:“太子怎能再回東宮?當年天皇(高宗)以愛子托給陛下,群臣都不忘太宗、天皇之德,所以擁護太子以誅賊臣,希望陛下傳位太子,以順天人之望。”右羽林將軍李湛是李義府(高宗、武后時宰相)的兒子,太后一見,便說:“你也是誅易之的‘將軍’嗎?我待你父子不薄,不想竟有今天!。(可見太后深痛二張之死)湛慚,不能回答。太后又對崔玄瑋說:“別的宰相都是由別人推薦,只有你是朕親自選拔,今天也來了這裡嗎?”(可見太后深憾此次兵變)回答是“此乃臣所以報陛下之大德。”於是柬之等逮捕了張昌期、昌儀、同休,皆斬之,並將易之、昌宗等都在天津橋梟首示眾。其黨羽韋承慶、崔神慶、房融等都被捕入獄。
神龍元年正月二十三日,太子監國,赦天下,首先以相王府司馬袁恕己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分遣十名使者奉璽書宣慰十道各州。二十四日,太后傳位太子。二十五日,中宗即位。二十六日,太后徙居上陽宮(洛陽禁苑之東)。二十七日,帝帥百官詣上陽宮,上太后尊號曰“則天大聖皇帝”。二十八日,以張柬之為夏官尚書、同鳳閣鸞台三品,崔玄瑋為內史,袁恕己同鳳閣鸞台三品,敬暉、桓彥范皆為納言,以上諸人並賜爵郡公。李多祚賜爵遼陽郡王,王同皎為右千牛將軍、琅邪郡公,李湛為右羽林大將軍、趙國公,其餘大小功臣皆有賞。二月四日,復國號為“唐”,凡郊廟、社稷、陵寢、百官、旗幟、服色、文字皆復永淳(六八二至六八三)以前故事。
韋後干政
神龍元年(七0五)二月十四日,中宗立妃韋氏為皇后,追贈後父玄貞為上洛王,母崔氏為妃。初,中宗為廬陵王,遷房州,與韋後同幽閉十餘年(六八四至六九八)備嘗艱危,情愛甚篤。中宗每聞敕使至,常惶恐欲自殺,後止之,曰:“禍福無常,豈可隨便一死!”朝廷頒食至,後恐有毒,輒先嘗。中宗嘗與後私誓曰:“他時幸復見天日,當惟卿所欲,不相限制。”及再為帝後,果乾預朝政如武后在高宗之世。中宗每臨朝,皇后必施帷幔坐殿上,預聞政事,如“二聖”焉。桓彥范上表亟諫,俱不聽。後生邵王重潤,久視二年(七0一)九月,為太后逼令自殺。生長寧、安樂二公主,安樂生於道中,中宗特愛之,嫁武三思子崇訓(崇訓死,再嫁武承嗣子延秀),驕縱不法,人皆切齒。
神龍寬赦
自武后秉政五十年來(六五五至七0五),殺戮之多,冤獄之繁,不可勝紀。神龍(七0五)再革,屢頒大赦,可見一斑。正月朔,太后改元大赦:自文明(六八四)以來得罪者,非揚(徐敬業)、豫(越王貞)、博(琅邪王沖)三州及諸反逆魁首,鹹得赦免。正月二十五日,中宗即位赦天下:其為周興等所枉者鹹令清雪,子女配沒者皆免之,惟張易之黨不赦。三月五日,中宗特製:文明以來破家子孫皆復舊資蔭(憑先輩資歷享權),唯徐敬業,裴炎子孫不在免限。又制:梟氏(蕭淑妃),蟒氏(王皇后)皆復舊姓。十一月二十六日,武后卒,遺制:王、蕭二族及褚遂良、韓璦、柳奭親屬皆赦之。
武則天卒
神龍元年(七0五)十一月二十六日,武則天卒於洛陽上陽宮,年八十二(六二四至七0五)。
中宗信妖妄
胡僧慧范曾以妖妄(迷信之術)游張易之之門,及易之誅,韋後重之,復稱慧范有誅張之功,加銀青光祿大夫,賜爵上庸縣公,出入宮掖,中宗且多次微行至其家。桓彥范表奏慧范執左道以亂政,請誅之,不聽,同時術士鄭普思,尚衣奉御葉靜能皆以妖妄幻術為中宗所信任,墨敕以普思為秘書監,靜能為國子祭酒。崔玄瑋、桓彥范堅持不可,亦不聽。普思且與武三思、武攸暨俱蒙鐵券之賜,如非反逆,各恕十死。
金城公主和蕃
神龍三年(七0七)三月,吐蕃贊普棄隸蹜贊之祖母遣其大臣悉薰熱來獻方物,為其孫請婚。四月,中宗允以所養雍王守禮(章懷太子之子,中宗嫡侄)之女金城公主妻吐蕃贊普。景龍三年(七0九)十一月,吐蕃贊普始遣其大臣尚贊吐等千餘人來迎公主,中宗宴之於苑內球場,命駙馬都尉楊慎交與吐蕃使者打球,中宗率侍臣觀之。四年(七一0)正月,先召侍中紀處訥,後命中書侍郎趙彥昭充使送金城公主至吐蕃。皆託辭不行,乃命左驍衛大將軍楊矩送之。帝亦渡渭至始平縣親送公主,設帳殿於百頃泊之側,引王公宰相及吐蕃使者入宴。中坐酒闌,命吐蕃使者進前,諭以公主孩幼(時贊普亦僅十四歲),割慈遠嫁之旨,帝悲泣歔欷久之。因命從臣賦詩餞別),曲赦始平縣死刑以下,百姓免賦一年,改始平縣(今陝西興平縣)為金城縣(當時金城即今蘭州,距吐蕃境甚近,故以始平擬之),改百頃泊為鳳池鄉愴別里。公主既至吐蕃,別築一城以居之。唐亦以楊矩為鄯州(今青海省西寧樂都一帶)都督。
停用時間
神龍三年(七0七)九月五日改元景龍,一年兩號,自九月分。
相關年號
武周時期
年號 | 起訖時間 | 使用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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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授 | 690年—692年 | 3年 | 用子正 元年九月改國號為周 |
692年 | 1年 | 用子正 | |
長壽 | 692年—694年 | 3年 | 用子正 |
694年 | 1年 | 用子正 | |
695年 | 1年 | 用子正 | |
695年 | 2年 | 用子正 | |
695年—696年 | 1年 | 用子正 | |
696年三月—697年九月 | 2年 | 用子正 | |
697年九月—十二月 | 1年 | 用子正 | |
698年—700年 | 3年 | 用子正 | |
700年五月—701年正月 | 2年 | 元年十月復寅正 | |
701年正月—十月 | 1年 | ||
長安 | 701年十月—704年 | 4年 | |
神龍 | 705年—705年 | 1月 |
唐中宗時期
年號 | 起訖時間 | 使用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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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龍 | 705年二月—707年 | 3年 | |
707年—710年 | 4年 |
(以上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