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織基礎術語

社會組織基礎術語

《社會組織基礎術語》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並予以發布的推薦性行業標準,也是我國首批國家層面制定的社會組織管理服務領域行業標準。

2024年4月3日,民政部正式發布《社會組織基礎術語》,於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組織基礎術語》
  • 外文名:Social organizations-Vocabulary 
  • 頒布時間:2024年4月3日 
  • 實施時間:2024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 標準類型:推薦性行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行業標準  
  • 起草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民政部社會組織服務中心、中國質量協會 
  • 主要起草人:馬俊達、余永龍、張英傑、曹華、梁平 
  • 標準編號:MZ/T 211—2024 
發展歷史,主要內容,內容解讀,參考文獻,標準全文,

發展歷史

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9月18日,社會組織管理局就《社會組織基礎術語(徵求意見稿)》《行業協會商會自身建設指南(徵求意見稿)》《學術類社會團體自身建設指南(徵求意見稿)》和《社會服務機構自身建設指南(徵求意見稿)》在民政部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2024年4月3日,民政部正式發布《社會組織基礎術語》等4項社會組織行業標準。

主要內容

匯集了常用社會組織管理基礎術語,為社會組織管理的其他標準奠定基礎。本檔案旨在幫助使用者理解社會組織管理的基礎術語,以便能夠規範、有效地實施社會組織管理,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並實現社會組織管理其他標準的功能與價值。

內容解讀

《社會組織基礎術語》能夠幫助使用者理解社會組織管理的基礎術語,以便規範、有效地實施社會組織管理,實現社會組織管理其他標準的功能與價值,並為社會組織管理的其他標準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1] GB/T 19001—2016 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2] 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2015年6月30日新華社向社會發布)[Z].
[3] 關於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2016年8月21日新華社向社會發布)[Z].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決定》修正)[Z].
[5]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Z].
[6]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1998年10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0號公布;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令第666號《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Z].
[7]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1998 年 10 月 25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251 號公布)[Z].
[9] 外國商會管理暫行規定(1989 年 6 月 14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號公布;根據 2013年 12 月 7 日《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Z].
[10] 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Z].2010年12月27日.
[11] 社會組織抽查暫行辦法(民發〔2017〕45號)[Z].2017年3月13日.
[12] 關於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意見(民發〔2017〕191號)[Z].2017年12月27日.
[13] 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財會〔2004〕17號)[Z].2004年10月28日.
[14]《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財會〔2020〕9號)[Z].2020年6月15日.
[15] 民政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加強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財務管理的通知(民發〔2014〕259號)[Z].2014年12月16日.

標準全文

詳見圖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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