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財務管理的通知》是民政部財政部 人民銀行發文,文號是民發〔2014〕259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財務管理的通知
- 文 號:民發〔2014〕259號
- 發文單位:民政部財政部人民銀行
- 發文時間:2014年12月16日
《關於加強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財務管理的通知》是民政部財政部 人民銀行發文,文號是民發〔2014〕259號。
《關於加強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財務管理的通知》是民政部財政部 人民銀行發文,文號是民發〔2014〕259號。文首民發〔2014〕25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財政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民政局、財政局,新疆...
(三)社會團體的業務主管單位;(四)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五)社會團體的住址;(六)社會團體的註冊資金;(七)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名稱、業務範圍、主要負責人、活動地域和辦公地址。第十條 社會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報部文化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審查同意入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一)...
部管社團分支(代表)機構名稱、業務範圍、主要負責人、住所等事項發生變更時,須提交變更申請和《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變更登記表》,人事教育司會同相關司局審核後到民政部辦理相關手續。第八條 註銷登記。部管社團辦理註銷登記應在人事教育司、財務司等司局的指導下,完成清算工作。經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查同意後...
5、社團的分支機構不得再下設分支機構。第十五條 未經民政部註冊登記,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第十六條 社團應當按照社團登記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辦理年審年檢。每年3月1日前向部社團辦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 經初審同意後,於5月31日前報送民政部。工作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依照國務院《社會團體...
社會團體合作舉辦經濟實體所得的稅後利潤,按照合作協定由社會團體享有權益的部分,應全部返還給社會團體。社會團體應當加強對所舉辦經濟實體財務情況的監督,並定期向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報告相關情況。第九條 未經社會團體授權或者批准,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專項基金管理機構不得與其他民事主體開展...
(三)負責社團及其組織機構的籌備申請和成立、變更、註銷登記的審核工作,以及社團年度檢查的初審工作。(四)負責指導、審批、監督社團換屆工作;負責社團負責人審批、管理和考核工作。第六條部內有關司局是社團的業務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為:(一)負責建立與社團的聯繫溝通機制,通報國家和交通部關於本行業的有關...
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五條 社會團體的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一)名稱、住所;(二)宗旨、業務範圍和活動地域;(三)會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四)民主的組織管理制度,執行機構的產生程式;(五)負責人的條件和產生、罷免的程式;(六)資產管理和使用的原則;(...
第二十一條社會團體成立後設立下列分支機構或者代表機構的,應當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一)為開展業務活動,按照學科劃分而設立的專門從事某項業務活動的分支機構;(二)在會址以外某行政區域設定的代表該社會團體從事活動、承辦該社會團體交辦的工作任務的代表機構。第二十二條社會團體辦事...
(三)擬任法定代表人符合本辦法的規定;(四)具有2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五)章程草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第八條 行業協會成立後,依法需要辦理變更登記、註銷登記的,或者需要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按照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政部《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第...
第十六條 經批准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應當自登記管理機關批准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並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籌備期間不得開展籌備工作以外的活動。逾期不召開成立大會並申請成立登記的,其籌備批准效力自行失效。第十七條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
第三十七條 根據《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及民政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加強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財務管理的通知》,本分會開設銀行專用賬戶,由浙江省保健品化妝品行業協會納入財務統一管理。單獨設定會計賬簿,按照要求進行會計核算,會費收據、捐贈票據等由浙江省保健品化妝品行業協會提供。第三十八條 本分會...
6月26日,中國電子元件行業協會在江蘇常州召開第七屆第四次常務理事會,根據《民政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加強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財務管理的通知》(民發【2014】259號)規定,經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中國電子元件行業協會分支(代表)機構的全部收支納入中國電子元件行業協會財務統一核算、管理,中國電子元件行業...
湖北省社會團體登記管理辦法(290)中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295)9科協項目經費與會議經費管理 在華舉辦國際會議費用開支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299)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302)民政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加強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財務管理的通知(307)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社會團體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