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是一個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
- 適用領域:違法生育、超生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是一個條例。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是一個條例。在全面放開兩孩政策的影響下,各地社會撫養費收入銳減將是大勢所趨。此外,此前公開徵求意見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送審稿)》中統一徵收標準,並設定徵收上限的內容,也將大大降低部分省份...
2014年11月20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布《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送審稿)》(以下簡稱《條例》),並通過國務院法制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新規定首次提出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按戶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對雙方當事人分別徵收計征標準3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這意味著此前由各地執行的數倍不等的征罰標準,將...
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2001年6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9號公布 根據2004年12月10日《國務院關於修改〈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二、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2002年8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7號公布)三、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2009年5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山東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對符合《山東省計畫生育條例》規定照顧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由縣級計畫生育部門 在辦理《生育證》時一次性徵收社會撫養費。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社會撫養費:管理條例 (一)第一個子女被鑑定為病殘兒並經批准生育第...
貴州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貴州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主管全省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會...
為了規範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維護計畫生育基本國策,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四川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關於廢止〈四川省計畫生育條例實施辦法〉〈四川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的決定》已經2022年7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07次...
《上海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若干規定》是為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保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順利開展,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國務院發布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上海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結合實際制定的規定。該規定於2011年12月22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滬府發〔...
青海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青海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青海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有關規定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維護計畫生育基本國策,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以下簡稱《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山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違反《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第三條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由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徵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
北京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一條修改為:“為了規範本市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保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北京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二、...
十、《安徽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刪去第二條第四項。第三條修改為:“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一)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徵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會撫養費。但生育時已達到法定婚齡,並在被告知徵收後3個月內補辦結婚登記的,不予徵收;(二)不符合條例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對夫妻...
《陝西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已經省政府2004年第1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省長:賈治邦 2004年6月8日 詳細條款 第一條 為實施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陝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監察、審計、物價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社會撫養費的監督管理工作。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十八條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相關部門按照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給予處理。(一)不按規定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社會撫養費票據,偽造、變造、轉讓社會撫養費票據的;(二)...
第一條為了規範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保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湖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和《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以及《湖南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辰谿縣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是辰谿縣發布的辦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社會撫養費徵收與管理,全面推進我縣計畫生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57號)、《湖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湖南省社會撫養費徵收和終止妊娠...
社會撫養費徵收是由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受理辦理。《江蘇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第四十四條: 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孩子的,男女雙方應當分別依照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本條例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且不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的待遇。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城鎮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設區的市或者縣(市)...
三、徵收方法 照顧生育社會撫養費由女方戶籍所在地依照《條例》規定有權批准照顧生育的計畫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徵收。申請照顧生育的夫妻在獲得批准照顧生育的同時,向徵收單位一次性交納照顧生育社會撫養費。徵收單位應按《浙江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規定,向當地物價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公開收費項目、標準和監督...
第二條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及為他人違法生育提供幫助而非法收養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第三條 市計生、財政、物價、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應當加強對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使用工作的監督、檢查。第四條 徵收對象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應當...
(二)超出《條例》規定限額多生育子女的,按照計征基數的三至十倍徵收社會撫養費。(三)超出《條例》規定限額多生育的子女為雙胞胎、多胞胎的,按照一個子女計征社會撫養費。三、徵收主體 社會撫養費徵收,由旗縣(市、區)人民政府計畫生育行政管理部門作出書面徵收決定。四、徵收程式 徵收社會撫養費依照法定程式進行。
長寧縣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試行)第一條 為了規範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畫生育法》、《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四川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四川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徵收對象:不符合《條例》...
第三條 不符合《湖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九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第二章 社會撫養費徵收的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 按照《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竹谿縣計畫生育行政執法的唯一法律主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執法監察大隊是縣...
社會撫養費徵收是由人口與計生委受理辦理。行使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不符合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江西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不符合《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條例》規定生育(以下簡稱計畫外...
為貫徹落實特制定以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江西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政策。簡介 各鄉鎮人民政府、墾殖場、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江西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科學抓好...
為規範我省社會撫養費徵收和計畫生育行政處罰的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社會撫養費徵收和計畫生育行政處罰程式規定如下:檔案內容 第一章 一般程式 第一條 社會撫養...
四、本徵收標準由區衛健局負責解釋。解讀 一、《2020年度南沙區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以下簡稱《徵收標準》)修訂的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國務院發布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訂《徵收標準》。二、關於《徵收標準》的適用範圍。《徵收標準》適用於對...
重慶繳納社會撫養費由作出征收決定的機構指定的銀行,也可由當事人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代收代繳。辦理依據 1、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2、《重慶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辦理條件 不符合再生育條件,違反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材料清單 此事項不需要材料清單。辦理流程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按照“依法行政、程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依法規範行政徵收自由裁量行為,全面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樹立人口和計畫生育部門公開、公正、公平...
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2001年6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9號公布 根據2004年12月10日《國務院關於修改〈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二、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2002年8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7號公布)三、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2009年5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第五十條 區主管部門按下列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一)超生一個子女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征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當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對每個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二)有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征基數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