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根據《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2018年5月31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我區制定了《2020年度南沙區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州市南沙區衛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0年度南沙區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
- 頒布時間:2020年8月10日
- 實施時間:2020年8月10日
- 發布單位:廣州市南沙區衛生健康局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根據《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2018年5月31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我區制定了《2020年度南沙區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州市南沙區衛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0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2018年5月31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我區制定了《2020年度南沙區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就是指有中國政府發布的超生所要繳納的費用標準。徵收標準 根據違法生育或者非法收養的性質、情節和收入取證情況,確定下列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1.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徵收。徵收社會撫養費後補辦生育證。2.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未辦理結婚證...
新規定首次提出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按戶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對雙方當事人分別徵收計征標準3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這意味著此前由各地執行的數倍不等的征罰標準,將統一設上限。2022年1月12日,福建省為貫徹落實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經研究,決定廢止《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社會撫養費征...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畫生育有關的收費項目,...
農村居民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布的全市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並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當事人一次生育兩個及兩個以上子女的,在確定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時,以生育一個子女計算。第五條 生育第一個子女不符合規定的,按下列標準...
由於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是授權各省制定,各地徵收標準彈性很大,出現了徵收3~10倍不等的差異。“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目前太亂,不便於統一管理。”一位省級衛生系統官員向記者坦言。也由於部分地區徵收標準高,也導致社會撫養費實際徵收到位率較低的情況較為普遍。有報導稱,參與《條例(送審稿)》草擬的專家表示,《...
(一)常住戶對象的社會撫養費徵收(人戶不分離的),按正常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進行徵收。(二)轄區內跨鄉鎮場(街辦)的流動人口的社會撫養費徵收:1、當事人的計畫外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鄉鎮場區人口計生委執法大隊按現居住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同時書面告知其戶籍所在地計生辦。2、...
一、徵收對象 對符合《條例》規定批准再生育一個子女的,除第一個子女被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外,徵收照顧生育社會撫養費。二、徵收標準 對批准照顧生育每對夫妻徵收照顧生育社會撫養費300-800元。具體標準由縣(市、區)物價、財政、計生、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共同審核確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三、徵收方法 照顧...
雲南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規定 《雲南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規定》(雲政發〔2002〕110號)於2002年8月30日印發。2022年8月2日雲南省人民政府廢止《雲南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規定》。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以及當事人所在單位應當依法配合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 第四條 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收入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依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城鎮居民,以子女出生前一年所在地的市、縣(設區的市以市為單位)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當事人...
實際收入是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外,對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還應當繳納一倍至二倍的社會撫養費。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標準是:(一)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一個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四倍繳納社會撫養費;(二)不...
第二條違反《湖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養子女的,均應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第三條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按違法生育者或者違法收養者的夫妻雙方實際總收入計算,其中:農村居民實際收入低於本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以本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城市...
第三章 徵收標準 第八條 2009年3月1日前違法生育的,按當時的《湖北省計畫生育條例》或《條例》所規定的標準對當事人雙方分別徵收社會撫養費。第九條 2009年3月1日以後違反《條例》規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規定對當事人雙方分別徵收社會撫養費:(一)城鎮居民違反《條例》規定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本市上一年度...
二、將第三條修改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十八條和《北京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三、將第四條第一款修改為:“本市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分別以作出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時前一年全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
第四條 省、設區市人民政府計畫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工作。縣級人民政府計畫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工作。第五條 城鎮居民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以縣級人民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當事人計畫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縣(市、區)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計征基數...
第二條 徵收對象:不符合《條例》規定條件生育子女的,或收養他人子女期滿6個月未依法辦理收養手續又沒有正當理由的,或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生育證生育的公民,應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第三條 徵收標準: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執行。社會撫養費計算依據:不符合《條例》規定生育者雙方是農村人口的,...
(—) 截留、挪用、貪污、私分社會撫養費的;(二) 擅自增設和改變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的;(三) 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廢止時間 2022年10月,貴州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以下規章:貴州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2004年省政府令第76號公布)。
第七條 社會撫養費徵收的標準分別以本縣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參考的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具體徵收標準是:(一) 城鎮居民違法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按本縣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分別徵收當事人雙方的...
第四條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依照下列規定執行:(一)違反《條例》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及生育第三個子女的,依照《條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徵收;(二)違反《條例》規定生育三個以上(不含本數)子女的,在夫妻雙方上年總收入40%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子女加收夫妻雙方上年總收入的10%,合計徵收14年的社會撫養...
前款第二項中的總收入按生育雙方實際收入計算;難以計算的,農村以所在鄉鎮上一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為基數計算,城市以本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計算。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擴大社會撫養費徵收範圍,提高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第五條 對有關公民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決定,...
實施標準 對於違反《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根據違法生育情節和社會負面影響程度的輕重,分為低限徵收、中限徵收和高限徵收。個人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
《大竹縣人民政府關於核定大竹縣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的通知》是大竹縣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大竹縣人民政府關於核定大竹縣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的通知 發布單位 大竹縣人民政府 大竹縣人民政府關於核定大竹縣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