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實施導則》是2020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實施導則
- 外文名:Guidelines for prepar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fire fighting and emergency evacuation plans for workplaces
- 標準號:GB/T 38315-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12月10日
《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實施導則》是2020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實施導則》是2020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2019年12月10日,《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實施導則》發布。2020年4月1日,《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滅火預案 (一)現場指揮 1、(突發事件)發生後,事故現場最高行政管理人員為現場指揮員,負責指揮事故現場的滅火、疏散、報警;2、消防、秩序維護人員進入現場後,要視最高行政管理人員為現場指揮員,服從指揮;3、...
2.3 成員單位分工及職責 2.3.1 火場指揮部負責指揮滅火救援行動,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具體實施滅火救援行動。2.3.2 參加滅火救援的公安、交通、衛生、氣象、電力、通信等有關部門,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以及武警中隊接到總指揮部通知後,...
該標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19年版)、《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 25201-2010)、《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實施導則》(GB/T 38315-2019、)《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 XF 654-2006)《機關、團體、企業、...
[9]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20)[10] 《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實施導則》(GB/T 38315-2019) [11] 《文物建築消防安全管理》(XF/T 1463-2018)[12]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是在認真分析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階段性特點和問題的基礎上修訂的,其頒布實施,將對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解決部分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提高生產經營單位...
(一)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火災防範措施,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二)明確本單位和直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工作職責,組織消防工作檢查考核;(三)根據需要建設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或者...
本範本是在北京市試點企業應急預案基礎上,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基本要求進行必要修改形成,旨在為小型企業編制和修訂應急預案提供參照範本,指導小型企業應急管理人員編制和修訂應急預案。小型企業數量多,涉及的行業...
2.3 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市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與各成員單位的聯繫工作,做好應急預案啟動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檢驗工作,申報特種設備專業應急隊伍建設和演練所需經費。市應急局:負責指...
對場所設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演練、火災事故處理等要求進行了修改。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江西省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起草人:黃穎、夏成華、徐帥、袁傑、徐軼軼。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
員工熟悉本單位消防安全標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式、逃生技能,火災發生時,通過喇叭、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通過張貼圖畫、消防刊物、視頻、網路、舉辦消防文化活動等多種形式對公眾...
GB/T 38315 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實施導則 GB 50016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8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GB 50116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 GB 50140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 GB 50222 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 ...
滅火與應急救援類型預案、重點單位滅火與應急救援預案、跨區域滅火與應急救援預案、重大活動現場消防勤務預案為主的5大類預案體系,完善平時輔助訓練、戰時輔助決策的預案套用模式,逐步實現預案編制、管理、使用的智慧型化、便捷化、精準化、高效...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按照現行國家標準《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和《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實施導則》GB/T38315有關規定編制各類型應急預案(包括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
(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綜合演練或者專項滅火、疏散演練;(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第十二條 實際使用和管理人是單位的,應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新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