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規範

《高等學校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規範》由為預防高等學校實驗室火災事故發生,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規範高等學校實驗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學校教學科研正常開展,維護學校安全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教育部 公安部令第28號)、《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國辦發 〔2017〕87 號) 、《普通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教發廳函 〔2017〕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規範>的通知》(教科信廳〔2023〕5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檔案。教育部於2023年6月26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等學校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規範
  • 頒布時間:2023年6月26日
  • 發布單位:教育部
  • 發文字號:教發函〔2023〕68號
印發信息,規範全文,

印發信息

教育部關於發布教育行業標準《高等學校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規範》的通知
教發函〔2023〕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規範高等學校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維護學校安全穩定,教育部研究制定了《高等學校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規範》。經全國教育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查通過,現作為教育行業標準予以發布。該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教 育 部
2023年6月26日

規範全文

高等學校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規範
Specifications for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laboratorie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目 次
前言 III
引言 IV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總體要求 2
5 消防安全責任 2
5.1 通用要求 2
5.2 學校的職責 3
5.3 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3
5.4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職責 4
5.5 實驗室消防安全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4
5.6 二級單位實驗室消防安全職責 4
5.7 實驗室消防安全職責 4
5.8 實驗室安全員職責 5
5.9 實驗室師生員工的職責 5
6 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 5
6.1 通用要求 5
6.2 防火巡查、檢查 6
6.3 消防宣傳與培訓 7
6.4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7
6.5 消防設施管理 8
6.6 用電防火安全管理 8
6.7 重要危險源的消防安全管理 9
7 消防安全措施 9
8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和演練 10
8.1 預案編制和修訂 10
8.2 組織機構 10
8.3 預案演練 11
9 火災事故處置與善後 11
10 獎懲制度 11
參考文獻 12
前 言
本檔案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請注意本檔案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檔案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
本檔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發展規劃司提出。
本檔案由全國教育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125)歸口。
本檔案起草單位: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國家消防救援局、北京科技大學、首都師範大學、北京交通大學。
本檔案主要起草人:于洋、李永新、賈水庫、劉激揚、曲永政。
引 言
為預防高等學校實驗室火災事故發生,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規範高等學校實驗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學校教學科研正常開展,維護學校安全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教育部 公安部令第28號)、《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國辦發 〔2017〕87 號) 、《普通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教發廳函 〔2017〕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規範>的通知》(教科信廳〔2023〕5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檔案。
高等學校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規範
1 範圍
本檔案規定了高等學校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的總體要求、消防安全責任、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消防安全措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和演練、火災事故處置與善後以及獎懲制度。
本檔案適用於普通高等學校(含高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等(以下簡稱學校)的實驗室及其所在建築的消防安全管理。中等職業學校可參照執行。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範性引用而構成本檔案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 25201 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T 38315 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實施導則
GB 50016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8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GB 50116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
GB 50140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
GB 50222 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
GB 55024 建築電氣與智慧型化通用規範
GB 55036 消防設施通用規範
GB 55037 建築防火通用規範
3 術語和定義
GB 25201、GB/T 38315、GB 50016、GB 50084、GB50116、GB 50140、GB 50222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3.1
高等學校實驗室 laboratory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隸屬於高等學校從事教學、科研等實驗實訓活動的場所及其所屬設施。
3.2
火災隱患 fire hazards
可能導致火災發生或火災危害增大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
[來源:GB/T 40248-2021,3.7]
3.3
實驗室重大火災隱患 major fire hazards in the laboratory
違反消防法律法規、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可能導致實驗室火災發生或火災危害增大,並由此可能造成高校師生重傷、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火災事故、重要科研資料和成果損毀,或嚴重影響學校教學科研正常開展,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
3.4
二級單位 secondary unit
高等學校下屬職能部門和教學、科研、服務單位。
3.5
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 operating area for fire fighting
靠近建築,供消防車停泊、實施滅火救援操作的場地。
[來源:GB/T 40248-2021,3.4]
參考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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