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和處理條例,於2018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湖南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和處理條例
- 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時效性:有效
- 公布日期: 2018/3/31
湖南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和處理條例,於2018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湖南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和處理條例,於2018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
《湖南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是為預防和妥善處理中國小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而制定的法規,2005年1月23日,《湖南省中國小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由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自2005年4月1日起實施。政策全文 第一章 總則...
將《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八條修改為:“發生學生傷害事故,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學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辦法全文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教育部令第12號)總則 第一條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
第九條 對校內發生的學生意外傷亡事故,應按照《湖南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實施救助,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告知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第十條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檔案。主要包括安全責任書、安全教育計畫、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管理辦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條例全文 江西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 (2015年1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依法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學校進行安全教育時,要十分注重對學生的心理諮詢和疏導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各種心理障礙,防止因心理障礙而發生的自傷、自殘事故。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本...
人體輕微傷的鑑定標準(1996.7.2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 問題的解釋(節錄)(2001.3.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 問題的解釋(節錄)(2003.12.26)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2001.7.13)北京市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2003.9.5)附...
第一條 為了保障中小學生(以下簡稱學生)人身安全,防範和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國小校(以下簡稱學校)在進行教育教學活動期間,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以下簡稱事故)的防範與處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創建安全的學校...
本條例所稱的人身傷害,是指造成中小學生肢體殘疾、組織器官功能障礙及其他影響人身健康的損傷或者由於傷害引起的死亡。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中國小校人身傷害事故預防和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公安、文化、衛生、工商、交通、環保、城管、質監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協同做好中小學校學生傷害...
第一條 為預防和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學生在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期間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和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
三、要強化學校管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與學校對學生安全防護措施有很大關係,學校安全在某種程度上就是學校管理。各地可參考《洛陽市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和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研究制定和完善相關的規定,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學校管理。要將校園安全納入學校目標管理範疇,制定目標管理細則,建立覆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學校教育教學期間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適用本辦法。學校教育教學期間,是指在學校內與教育教學相關的活動期間,寄宿學生住宿期間以及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期間。第三條 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和處理堅持預防為主、安全優先、多方參與、及時公正的原則。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
淮南市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2011年2月28日淮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6次會議通過,2011年4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中國小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保障學生人身安全,妥善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維護學校...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處理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保護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中小學生(以下簡稱學生)在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期間,以及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
為了預防和處理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全文 (2017年6月29日蘭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小學校學生安全防範,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合法權益,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國小校學生安全防範和中國小校教育教學活動期間學生的人身傷害事故處理。中國小校(以下...
《西安市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於2006年7月5日由西安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通過, 2006年9月28日陝西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批准,2006年10月27日西安市人大常委會公告第89號公布。《條例》分總則、傷害事故的預防、傷害事故的責任、傷害事故的處理、法律責任、附則6章40條,自2006年...
《鄭州市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共六章、四十三條(含附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25日鄭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06年12月1日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簡介 這是為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理中國小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保護...
《蘇州市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在2004.08.25由蘇州市人大常委會頒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處理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保護中小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四)惡意排斥、孤立他人,影響他人參加學校活動或者社會交往;(五)通過網路或者其他信息傳播方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散布謠言或者錯誤信息詆毀他人、惡意傳播他人隱私;(六)逼迫他人自殘、自虐;(七)以其他方式欺壓、侮辱另一方。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預防和處置機制,成立學生欺凌治理組織,開展防治學生...
《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69號檔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中國小校(以下簡稱學校)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與處理學生人身安全事故,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的管理,制定學校對學生安全保護的有關規定,指導和監督學校落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有關措施,指導和協調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第五條 學校在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同時,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學校應當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採取措施,預防和消除可能造成學生人身傷...
合肥市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在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通過,該條例總計六章四十條規則。簡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合肥市中國小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的決議 (2008年10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安徽省...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本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全日制學校預防和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工作。第三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依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遵循合法、及時、公正的原則,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第四條 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學校學生傷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工作,並在當地...
《學生傷害事故預防及處理手冊》是2004年民眾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佟麗華。本書採用問答的形式分析了中小學生如何預防以及遇到事故時如何處理的法律知識。這是一本學生必讀,教師必用,家長必備的指導手冊。作者簡介 佟麗華,律師,擔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國小校(以下簡稱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期間發生的中小學生人身傷害或者死亡事故(以下簡稱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應當合法、公正、及時,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處理得當。第四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的管理,指導和監督學校落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的管理,制定學校對學生安全保護的有關規定,指導和監督學校落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有關措施,指導和協調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 第五條學校在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同時,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 學校應當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