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經辦人員基本行為規範

《社會保險經辦人員基本行為規範》是2020年2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保險經辦人員基本行為規範
  • 發布日期:2020-01-01
  • 實施日期:2020-02-01
  • 標準號:LD/T 02-2020
  • 技術歸口:全國社會保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批准發布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適用範圍,起草單位,起草人,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各級社會保險拜榆經辦應阿體機構。

起草單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上海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遼寧省社會保犁嫌嘗險和促促只事業服務中心、福建省機關舟勸蒸事業社會保險中心、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北京市密雲區社會保險催獄道事業管理中心、浙江省舟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山東省淄博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河朵姜禁市南省鄭州市社會保險中心。

起草人

鄭懿、朱倩芸、曹天雄、董清花、李海渤、王新靜、丁咨博、王曉紅、李春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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