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財政分配與生產

社會主義財政分配與生產是指是生產決定財政分配,財政分配反作用於生產。生產對財政分配的決定作用,主要體現在:生產關係的性質決定財政分配的性質。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決定著社會分配的社會主義性質。 生產發展的規模和水平決定著國家財政收支的規模和積累水平。具體體現在:第一,社會擴大再生產的規模與發展速度決定著財政收支的規模與增長速度。第二,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著財政資金積累的水平。第三,生產為財政分配提供對象。

只有生產出大量社會產品,才能為財政分配提供充裕的資金來源。社會經濟結構決定財政分配結構。主要表現在:社會主義生產資料所有制結構決定國家財政收入的結構,社會經濟結構決定著財政支出結構。另一方面,財政作為生產要素的分配對社會生產的反作用。從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看,財政分配對生產的制約作用主要表現在:國家的財力制約著擴大再生產的規模和發展速度。財政資金籌集愈多,分配得當,社會主義擴大再生產的規模也就愈大,其增長速度也就愈快。財政資金的分配製約著社會生產結構的調整變化。財政資金使用方向是否合理,是財政反作用於生產力的一個重要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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