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社旗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社旗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社旗縣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社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旗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社旗縣賒店鎮火神廟南門西側 
  • 所屬地區:社旗縣
  • 現任領導:李崢(局長)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訂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廣電事業、文化廣電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重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縣重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扶助老區、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四)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相關門類藝術、各相關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縣公共文化廣電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推進旅遊惠民,推動文化惠民工程實施。
(六)指導、推進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縣文化、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
(十)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和質量以及傳輸覆蓋、監測、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負責對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和質量以及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的監督管理。指導推進全縣“智慧廣電”建設和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十一)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
(十三)負責全縣文物的保護、管理、宣傳、研究、調查、勘探、考古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博物館、紀念館業務和公共服務工作,指導社會文物的管理、搶救、徵集等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社旗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設下列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財務股)、文化藝術非遺股、廣電傳媒管理股、規劃行銷股、文物保護利用股、市場管理和執法監督股。

現任領導

局長:李崢
社旗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