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新蔡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新蔡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新蔡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新蔡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新蔡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局長:李建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蔡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新蔡縣姜尚大道西段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李建偉 
  • 所屬部門:新蔡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研究擬訂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廣播電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重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縣重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相關門類藝術、各相關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推進旅遊惠民,推動文化惠民工程實施。
(六)指導、推進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縣文化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
(十)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擬訂對外交流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
(十二)負責對全縣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負責對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縣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負責推進全縣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監管、審查全縣廣播電視節目,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十三)宣傳、貫徹、落實文物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和實施全縣文物保護和利用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文物安全管理、文物保護維修等;組織全縣文物資源調查,加強全縣文物信息化、資料庫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文物調查、勘探、考古發掘工作,協調實施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發掘項目;負責革命文物的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社會文物管理、搶救、徵集工作;負責文物經營機構和文物市場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新蔡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局長:李建偉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姜尚大道西段。

辦公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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