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西平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西平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西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平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解放路與棠溪路交叉口文化館二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廣播電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重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縣重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推動各相關門類藝術、各相關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推進旅遊惠民,推動文化惠民工程實施。
(六)指導、推進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認定與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縣文化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
(十)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推動嫘祖故里文化走出去。
(十二)負責對全縣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負責對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縣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負責推進全縣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監管、審查全縣廣播電視節目,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十三)宣傳、貫徹、落實文物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和實施全縣文物保護和利用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文物安全管理、文物保護維修等;組織全縣文物資源調查,加強全縣文物信息化、資料庫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文物調查、勘探、考古發掘工作;負責革命文物的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社會文物管理、搶救、徵集工作;負責文物經營機構和文物市場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局長:溫占營
王國民,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局系統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和群團組織工作;人事、計畫財務,老幹部和辦公室、信訪穩定、項目建設與招商引資、企業招工、掃黑除惡、信息化建設、後勤管理、財務管理;公共文化建設;管理服務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藝術等工作;統管文化廣電和旅遊扶貧工作。牽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臨時性中心工作。分管單位:辦公室、人事財務股、扶貧辦、文物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股、文化館、圖書館、劇團、劇院。
劉保民,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局系統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工作;傳媒管理,廣電新媒體融合,廣播電視管理,廣電扶貧等工作;市場管理和文化廣電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政務公開工作。分管單位:傳媒股、行政審批服務股、執法隊、廣達公司、豫廣網路
李崗,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文物保護、文物安全管理和文物資源利用、創建文明城市、行政審批等工作。分管單位:文物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股、文物保護中心
劉剛,棠溪源風景區服務中心主任,負責文化旅遊宣傳推廣和對外交流;文物保護;產業規劃編制及產業發展,文旅產業、扶貧等工作。分管單位:旅遊股、風景區管理處
張珂,總工程師,負責共青團、婦聯、關工委工作;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指導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廣播電視安全傳輸和安全播出。分管單位:創作室;協調相關股室及單位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財務股、公共服務股(文化藝術股)、旅遊股、傳媒股、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文物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股。
西平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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