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1997修訂)是國務院於1997年07月03日發布,自1994年04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1997修訂)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7年07月03日
- 實施日期:1994年04月01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效力級別:行政法規
- 法規類別:礦產資源
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1997修訂)是國務院於1997年07月03日發布,自1994年04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1997修訂)是國務院於1997年07月03日發布,自1994年04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1994年02月27日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
現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的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七年七月三日國務院決定將《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第十條第一款修改為:“徵收的礦產資源補償費,應當及時全額上繳,並按照下款規定的中央與省...
1997年11月27日經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22號公布。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本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按照《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
第五條 礦產資源補償費按照國務院《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第五條 的計算方式徵收。對未核定開採回採率和難以計算實際開採回採率的露天開採的非金屬礦,其開採回採率係數規定為1。第六條 礦產品的銷售收入按坑口價或出廠價計算。
濟南市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辦法 (1998年6月9日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33號)第一條為了加強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
第三十四條 採礦權人不按規定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的,或採取不正當手段不繳或者少繳的,依照《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河北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第三十五條 ...
《四川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辦法》是由四川省在1994年10月22日頒布的地方法規。第一條 為了保障和促進礦產資源的勘查、保護與合理開發,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財產權益,根據國務院《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費徵收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和所轄海域內開採礦產資源,必須依照《規定》和本辦法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法律、行政法規另有...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使用管理,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促進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根據國務院《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自治區境內開採礦產資源,必須依照...
第一條為了加強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與管理工作,維護國家礦產資源財產權益,促進礦產資源的勘察、開發利用和保護,根據國務院《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採礦和選礦的企業和個人,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管理,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財產權益,根據國務院《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開採礦產資源的採礦權人,必須依照本...
1999年2月10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63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省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與管理工作,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財產權益,促進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根據《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全市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工作,維護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益,保障礦產資源補償費足額徵收與合理使用,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根據國務院《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省政府《江西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
第一條 為加強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管理工作,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財產權益,促進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根據國務院《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開採礦產...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財產權益,保障和促進我省礦產資源勘查、保護與合理開發。根據國務院發布的《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範圍內開採礦產資源的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者,...
第三條 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地(市、州)、縣(含縣級市,下同)礦產資源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礦管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分工,負責本地區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管理工作。第四條 礦產資源補償費...
《安徽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在1994.09.30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促進礦產資源的勘查、保護和合理開發,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財產權益,根據國務院《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以下稱《規定》),結合本省...
《陝西省徵收部分礦產資源補償費暫行規定》是1980年1月4日陝西省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主要內容是凡在本省境內從事開採國家特定礦產石油、天然氣、放射性礦產以外的能源、金屬、非金屬等礦產資源的國營、集體、各種形式的合資礦山企業(含有...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財產權益,促進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加強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與管理,根據國務院《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開採礦產資源,...
15、對因開採設計、採掘計畫的決策錯誤,造成資源損失的處罰 16、對採礦權人違反《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和《河南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辦法》,未按規定進行納費登記或納費申報的處罰 17、對未按照規定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建設...
(四)其他規定的材料。第八條 國土資源部組織專家對各主管單位申報的勘查項目進行技術論證、概算和探礦權審查,編制礦產資源補償費礦產資源勘查項目計畫(草案),在指定媒體上公示30天,並據此提出預算安排建議報財政部,待財政部批覆預算後...
開採礦產資源,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資源稅和資源補償費。第六條 除按下列規定可以轉讓外,探礦權、採礦權不得轉讓:(一)探礦權人有權在劃定的勘查作業區內進行規定的勘查作業,有權優先取得勘查作業區內礦產資源的採礦權。探礦...
在國家或者社會公眾利益需要的情況下,國家可以對探礦權、採礦權進行徵用。相關規定 中國憲法第九條規定:“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訂後的《礦產資源...
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對象,有下列三種情況:①空間適用範圍:凡在中國領域及管轄的海域內從事礦產資源開採活動的,國家都要徵收資源補償費;②主體適用範圍:各種經濟成分和各種經營方式的所有合法取得採礦權的法人和自然人,包括國有、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