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企業抗辯又稱破產公司原則(Failing Company Doctrine),是指如果實施合併的當事企業之一符合規定的破產企業標準,並且如果沒有被審查的合併將導致破產企業的資產退出相關市場,那么該合併不會產生或增強市場支配地位或者便於市場支配地位的行使,反壟斷執法機構對該合併不予禁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破產企業抗辯
- 外文名:Failing Company Doctrine
- 別名:破產公司原則
- 最早出現:美國
破產企業抗辯又稱破產公司原則(Failing Company Doctrine),是指如果實施合併的當事企業之一符合規定的破產企業標準,並且如果沒有被審查的合併將導致破產企業的資產退出相關市場,那么該合併不會產生或增強市場支配地位或者便於市場支配地位的行使,反壟斷執法機構對該合併不予禁止。
破產企業抗辯又稱破產公司原則(Failing Company Doctrine),是指如果實施合併的當事企業之一符合規定的破產企業標準,並且如果沒有被審查的合併將導致破產企業的資產退出相關市場,那么該合併不會產生或增強市...
併購反壟斷審查制度規定了市場進入抗辯權、效率抗辯權、破產企業抗辯權和公共利益抗辯權等實體性抗辯權利。一項併購行為本身可能會產生限制競爭性影響,但因存在市場進入、效率、破產企業、公共利益等特殊抗辯理由而產生“阻卻違法”的效果,...
相對人以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範圍超出債權人的債權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四條債務人對以自有財產設定擔保物權的債權進行的個別清償,管理人依據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債務清償時擔保財產的...
在我國,因為債權確認訴訟為《企業破產法》新創設的訴訟制度,學界對其性質尚缺乏深入的研究。但不外乎可理解為確認之訴、形成之訴和給付之訴三種性質。因為,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權人就存在爭議的債權起訴債務人要求其承擔清償責任...
《企業破產糾紛》是2003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圖書,作者是祝銘山。內容介紹 目錄 第一部分 典型案例 1.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案………(1)問題提示:依據安慰函申報的擔保債權及 依據掉期契約申報的破產債權是否予以確 認?2....
破產原因的價值 破產法的首要價值在於保證將債務人有限的財產於債權人之間進行公平分配,而該價值是在債務人的不能清償既成事實的情況下通過對破產程式的被動運用實現的。破產法的實施固然會帶來其他一些積極效應如促進企業扭虧為盈,改善...
一、關於企業破產案件管轄 第一條 企業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債務人住所地指債務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債務人無辦事機構的,由其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條 基層人民法院一般管轄縣、縣級市或者區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已於2019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6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已於2011年8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9月26日起施行。
尚未成立清算組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企業破產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及時指定管理人。第四條 債權人主張對債權債務抵銷的,應當符合企業破產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但企業破產法施行前,已經依據有關法律...
企業破產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經營管理不善,當負債達到或超過所占有的全部資產,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不抵債的企業行為。程式介紹 案件適用 破產案件是指通過司法程式處理的無力償債事件。這裡所說的司法程式包括三種:和解、重整和...
13.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後,以破產企業為債權人的其他經濟糾紛案件,受訴人民法院不能在三個月以內結案時,應當移送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由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按照本意見第45條、第46條的規定辦理。
第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應當依法保障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追究破產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第二章 申請和受理 第一節 申請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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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六條理解的答覆在2003.09.09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六條理解的答覆 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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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破產案是美國商業史上最大的企業破產案件之一。公司破產前,其資產總額為710億美元,債務總額達到649億美元。CIT的破產可能成為2009年以來美國第116家破產的銀行。同時,也將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五大破產案,僅次於雷曼兄弟、華盛頓互助銀行...
政策逃債表面上以政策支持為藉口,但這種逃債行為的違法性卻十分明顯且容易證明,債權人只要藉助“破產財產法定”、“揭開公司面紗”等法律規定進行抗辯,否定逃債行為的效力並不困難。政策逃債與其它逃債方式相比,政府干預的作用更為明顯,...
《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是為公平、公正審理企業破產案件,保證破產審判工作依法順利進行制定的規定。檔案信息 《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已於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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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得擔保,自破產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清償債務的。企業由債權人申請破產,上級主管部門申請整頓並且經企業與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定的,中止破產程式。第四條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妥善安排破產企業職工重新就業,並保障他們重新就業前的基本...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施行時尚未審結的企業破產案件適用法律若千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在2007.05.2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施行時尚未審結的企業...
破產案件歸法院審理,審理破產案件的法院稱為破產法院。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破產程式基本相同。種類 破產程式包括三種:和解、重整和破產清算。不能把破產案件簡單地歸結為清算倒閉事件;破產清算是公平清理債務的一種方法。我國企業破產法(...
破產重組的評析 破產重組與破產清算以及和解與整頓的區別 破產重組不同於破產清算,破產重組是企業最後一次資產重組機會,如果企業能夠在限定的時間內,通過重組整頓,能夠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應當終結對該破產企業的破產程式。破產重組給那些...
衛龍武訴北京中方信富投資諮詢有限公司證券投資諮詢糾紛案,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與青島日聯華波科技有限公司等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案,深圳市衣支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與訥河新恆陽生化製品有限公司破產債權確認糾紛案,...
五、企業惡意處置抵押財產逃廢債 此類情況以機器設備等動產抵押較常見,對轉移、變賣抵押財產的,雖然法律賦予銀行行使撤銷權等方式追索,但在實際操作中比較因難,有的受讓人會以善意取得、買賣合法有效予以抗辯,銀行無可奈何。對於這類...
15.【因果關係抗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舉證證明其“怠於履行義務”的消極不作為與“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檔案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的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係,主張其不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16.【訴訟...
尤其是對無法清算或者無法全面清算的破產企業,受理破產案件的法院應當明確其原因,並在終結破產程式時向債權人釋明其可以依法追究負有責任的公司股東、董事等的民事責任。受理破產案件法院發現的涉及企業破產犯罪線索,應當及時提供給有關機關...
別除權是大陸法系中使用的概念,在英美法系中與之相應的概念是有擔保的債權,但前者的涵蓋範圍較後者更廣一些,在我國的破產立法中沒有直接使用別除權的概念。《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以下簡稱《破產法》)第109條規定:“對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