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根據《中共銅仁地委辦公室銅仁地區行署辦公室關於印發<石阡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銅黨辦發〔2010〕89號)和《中共石阡縣委石阡縣人民政府關於石阡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石黨發〔2010〕22號),保留石阡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為石阡縣人民政府管理全縣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阡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主要職責:供銷合作
  • 內設機構:設4個
  • 人員編制:13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職責調整

(一)加強組織創新和經營創新,推進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的職責。
(二)加強指全樂導和推動全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職責。
(三)加強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利用現有設施承擔化肥、農藥等重要物資的國家商業儲備、救災儲備和供應的職責。
(四)增加指導和管理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的社會團體(包括協會、學會、研究會等)的組織建設與發展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石阡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地委、行署以及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制度建設和改革與發展。
(二)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負責指導全縣供銷社系統對化肥、農藥的儲備和供應工作;加強對全縣供銷社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指導和管理。
(三)向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合作社的意見、建議,加強黨和政府與農民民眾密切聯繫的橋樑和紐帶。
(四)指導和推動全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發展專業合作社、消費合作社及涉農行業協會;推動和促進合作經濟的發展。
(五)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基層組織建設,促進基層社加強民主管理,密切同農民的聯獄漏嘗系,協調成員社之間的關係,發揮群體聯合優勢,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農家超市和農業生產資料、農村日用消費品、農副產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
(六)加強組織創新和經營創新,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和綜合服務體系建設,開拓城鄉市場,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興辦各類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培育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領辦農業開發項目和扶貧項目;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
(七)組織開展社員和職工的教育與培訓,為全縣供銷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務。
(八)監督、管理和運營本級社有資產,對直屬企業單位依法行使出資人職能,享有出資人權益。
(九)對相關行業、學科或業務範圍內的全縣性社會團體,履行業務主管單位的職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石阡縣供銷合作社聯社設4個內設機構項囑影: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黨建宣傳、政務公開、目標績效管理、信息信訪、後勤服務等工作的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辦,確保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信訪、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擬訂供銷社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負責本社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協調指導所轎協匙淚屬企業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系統內普法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稅務、金融、會計等政策法規;指導系統財務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和社有資產監督管理;負責供銷社專項資金申報和計畫安排,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審計及追蹤問效;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負責對所屬企業的財務收支、經濟效益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戒燥煉督;對系統管理中重大的、帶傾向性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等問題進行審計調查;對系統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本級社有資產的運營和管理,確保社有資產保質增值;指導協調縣社所屬企業做好融資籌資、民事訴訟、資產處置、土地開發等工作。
(二)合作經濟發展股
擬訂供銷合作社經濟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經營創新、組織創新和服務創新,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和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參與實施農業標準化建設和品牌發展戰略,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利用現有設施承擔化肥、農藥等重要物資的國家商業儲備、救災儲備和供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商品交易和依法打擊製造和銷售假冒偽劣農資商品的坑農害農行為;負責系統綜合經營統計、農村市場分析、預測及經濟信息工作;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制度建設、體制改革與機制創新,推動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專業協會等各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指導和管理系統的社會團體(包括協會、學會、研究會等)的組織建設與發展;監督檢查全系統執行國家法規、政策的情況,依法維護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指導合作社文化的研究與推廣工作;指導系統農民社員的發展及社員股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三)財務統計股
貫徹執行國家淚膠堡財稅、金融、會計和統計幾拔宙白等政策法規;指導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全系統財務會計報表的匯總上報;管理機關財務,依法對本社所屬企業的財務進行內部審計;指導系統的企業的統計工作,開展社會調查分析和統計分析,建立健全各種統計基礎資料,依法準確及時報送各種統計報表,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管理社有資產,制定社有資產受益、轉讓、出租的管理辦法,確保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指導全系統社員股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四)安全管理股
監督檢查系統安全生產防範工作;負責系統內部財產安全管理;指導系統批發經營市場、倉儲設施等項目的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指導系統煙花爆竹、農用物資運輸、倉儲和安全管理、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髒治亂等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石阡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事業編制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級職數4名。核定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二)合作經濟發展股
擬訂供銷合作社經濟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經營創新、組織創新和服務創新,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和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參與實施農業標準化建設和品牌發展戰略,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利用現有設施承擔化肥、農藥等重要物資的國家商業儲備、救災儲備和供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商品交易和依法打擊製造和銷售假冒偽劣農資商品的坑農害農行為;負責系統綜合經營統計、農村市場分析、預測及經濟信息工作;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制度建設、體制改革與機制創新,推動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專業協會等各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指導和管理系統的社會團體(包括協會、學會、研究會等)的組織建設與發展;監督檢查全系統執行國家法規、政策的情況,依法維護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指導合作社文化的研究與推廣工作;指導系統農民社員的發展及社員股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三)財務統計股
貫徹執行國家財稅、金融、會計和統計等政策法規;指導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全系統財務會計報表的匯總上報;管理機關財務,依法對本社所屬企業的財務進行內部審計;指導系統的企業的統計工作,開展社會調查分析和統計分析,建立健全各種統計基礎資料,依法準確及時報送各種統計報表,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管理社有資產,制定社有資產受益、轉讓、出租的管理辦法,確保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指導全系統社員股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四)安全管理股
監督檢查系統安全生產防範工作;負責系統內部財產安全管理;指導系統批發經營市場、倉儲設施等項目的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指導系統煙花爆竹、農用物資運輸、倉儲和安全管理、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髒治亂等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石阡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事業編制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級職數4名。核定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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