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川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縣委、縣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
(二)擬訂全縣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和發展。
(三)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再生資源及農副產品等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依法開展負責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做好化肥儲備和供應工作。
(四)承擔全縣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和煙花爆竹市場有序供應的責任;負責全縣煙花爆竹統一歸口經營管理,承擔全縣煙花爆竹專營管理的日常工作。
(五)指導推進全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指導系統推動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社;加強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建設,開拓培育城鄉市場;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參與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組織開展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人員的培訓工作。
(六)依法管理運營本級社有資產,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指導基層社及直屬企事業單位改革發展,對基層社及直屬企事業單位行使出資人的職權,依法享有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經營管理者等權利。
(七)協調與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的關係,指導主管社團的業務工作及成員社的業務活動。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