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

《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
  • 發布時間:2020年1月19日
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的通知
發改價格規〔2020〕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決策部署,持續深化電價改革,進一步提升輸配電價核定的規範性、合理性,經商國家能源局,對《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試行)》(發改價格〔2016〕2711號)作了修訂,形成了《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屬檔案: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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