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檢驗水平考核情況

《省級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檢驗水平考核情況》是國家林業局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級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檢驗水平考核情況
  • 發布單位:國家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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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內容

關於省級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檢驗水平考核情況的通報
為了解掌握省級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檢驗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推動林木種苗質量檢驗工作上新台階,確保林業六大工程和國土綠化種苗質量,2002年11月-2003年3月,我局組織對各省級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水平進行了考核,具體承擔這次考核任務的是國家林業局南、北方林木種子檢驗中心。現將考核情況通報如下:

檢驗內容

樹種:馬尾松、油松、刺槐、胡枝子種子的淨度、含水量、發芽率和生活力。
檢驗依據:國家標準《林木種子檢驗規程》(GB2772-1999)和《林木種子質量分級》(GB7908-1999)。

考核結果

從此次考核的結果看,山東、浙江、雲南、山西、河北、河南、貴州、湖北、內蒙古、甘肅、廣西、北京等12個省級和吉林森工林木種苗質量檢驗機構檢驗結果與對照結果完全吻合,原始記錄基本完整。江蘇、湖南、安徽3省和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林木種苗質量檢驗機構檢驗結果與對照結果相差較遠,使用的測定方法不符合國家標準,原始記錄明顯不完整或存在較多錯誤。天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由於無檢驗儀器,沒有返回檢驗結果。
這次考核是對省級林木種苗質量檢驗機構、檢驗人員檢驗水平的一次評定。通過考核,不但了解和掌握了省級林木種苗質量檢驗機構儀器設備的數量、性能等情況,同時,檢驗了省級檢驗人員實際操作能力、貫徹執行國家標準情況以及對檢驗結果分析和判斷的能力。雖然大部分被考核的省(區、市)檢驗機構檢驗水平達到要求,但從總體上看,全國林木種苗質量檢驗工作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發芽測定時間未按標準執行,人為造成發芽率低;二是檢驗人員對種子和夾雜物識別不清,樣品重複、樣品重量沒達到規定標準,造成的人為誤差較大;三是原始記錄不完整、不規範。
為切實加強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保證為六大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和國土綠化提供優質種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強化種苗質量意識,高度重視林木種苗質量檢驗工作,加強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和檢驗隊伍的建設。沒有建立省級林木種苗質量檢驗機構或者已經建立機構還沒有進行考核認證的,要抓緊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儘快建立檢驗機構,抓緊考核認證。要加強林木種苗質量檢驗人員培訓,規範檢驗規則,提高檢驗人員實際操作能力。要充分用好國家林木種苗質量檢驗機構國債資金,加大省級和重點地縣林木種苗質量檢驗機構建設,配備必要的檢驗儀器設備,建設一支合格的檢驗隊伍,為六大工程建設和國土綠化把好種苗質量關。
二〇〇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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