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知識

直接知識,是指直接通過感知外部事物而獲得的知識。格式塔心理學認為,一切科學知識都必須來源於直接經驗。根據德國心理學家苛勒的觀點,直接經驗分為客觀經驗和主觀經驗兩種。前者指可以共證的經驗,即不同的人可以取得一致的經驗,是物理科學的基礎;後者指不可共證的經驗,即別人不能直接體會的自我感受,是心理科學的基礎。

與哲學不同,認知心理學是從知識的來源、個體知識的產生過程及表征形式等角度對知識進行研究的。例如,皮亞傑認為,經驗(即知識)來源於個體與環境的互動作用,這種經驗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物理經驗,它來自外部世界,是個體作用於客體而獲得的關於客觀事物及其聯繫認識;另一類是邏輯──數學經驗,它來自主體的動作,是個體理解動作與動作之間相互協調的結果。如兒童通過擺弄物體,獲得關於數量守恆的經驗,學生通過數學推理獲得關於數學原理的認識。皮亞傑對知識的定義是從個體知識的產生過程來表述的。布盧姆在《教育目標分類學》中認為知識是“對具體事物和普遍原理的回憶,對方法和過程的回憶,或者對一種模式、結構或框架的回憶”,這是從知識所包含的內容的角度說的,屬於一種現象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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