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處理原則是為了能直觀便捷地對百科詞條內容爭議進行判定,在內容爭議發生時,統一按照此原則及細則解釋對涉及爭議詞條進行判斷和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百度百科:爭議處理原則
- 暫不適用範圍:專家詞條、權威詞條
客觀原則
- 詞條內容應為對參考資料信息的直接引用,不得添加編輯者主觀加工後的內容。不接受編輯者自行考證、推理得出的結論。
- 詞條內容只收錄參考資料中的客觀信息(如高度、面積等客觀數據信息和客觀描述),不收錄帶有立場的主觀褒貶類信息。
- 針對1、2點中,編輯者個人考證、推理過程及結論等內容,以及對詞條某一內容的主觀褒貶信息,建議在詞條討論區中發布開放討論。
- 如果爭議雙方都有可直接引用的權威可信的參考資料佐證觀點,原則上對兩種觀點同時進行收錄。
- 如果爭議雙方均無法找到與爭議內容直接相關的參考資料引用,原則上應在詞條中刪除該爭議內容。
中立原則
- 地理類本地詞條的參考資料實行屬地原則,引用本轄區主流媒體報導,不得跨行政區引用,不得以一方發布的參考資料去跨區修改另一方的詞條內容。
- 不得在詞條中添加引起爭議的內容。不得褒貶任意一方,不得做類比性陳述。如XX宮是故宮的多少倍,XX門比天安門高多少米,XX是最XX的XX等;陳述具體面積和高度即可。
- 爭議處理期間,爭議雙方不得採用小號等形式修改對方相關詞條,不得通過個人影響在媒體或網站發布立場性文章。一旦被發現有此類行為,該文章及文章來源方將被判定為無效參考,違規行為小號將被予以封禁處罰。
權威原則
- 參考資料施行以上級比下級權威原則,上下級參考資料信息衝突,以上級為準。不論是媒體報導還是學術論文,遇見衝突時權威性排序:1)國家級大於省級,省級大於地方,機構大於個人;2)直接關係方大於間接關係方(僅限於平級);3)公開發行學術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級別及以上)大於個人編著的書籍&發表的雜誌文章;4)媒體網站原創內容大於轉載引用;
- 轉載引用內容以來源方判斷權威性;如果來源方內容本身存在問題,不論引用方級別多高,一律判定為不可用;
- 涉及學術爭議、文獻考據類內容判定,學術期刊論文權威性大於地方性媒體、政府官網及個人書籍;
- 如果參考資料來源方存在爭議期間被人為修改、口徑前後不一、發表非自己權責範圍內觀點等情況,則判定為此來源方無效,不可作為參考資料引用。
- 參考資料的時效性,比如公理或者公認的知識,隨著客觀事物的發展和認識,需要有所改變,那么,其對應的參考資料不能夠使用陳舊或者滯後的參考資料,應當使用較新或者與當下比較接近的參考資料,比如九大行星與八大行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