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成熟論模式

發展成熟論模式(developmental maturity model)是指美國現代早期教育的課程模式。以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和蓋塞爾的成熟論為理論基礎設計。倡導者為納斯和霍捷斯。特點是:注重兒童的整體發展。認為兒童的整體發展有賴於發展的各個方面(社會性、情感、語言、身體、智力)的相互作用,反對只強化某個方面而不考慮其他方面的發展。

兒童身心發展的一定成熟程度是學習的適當準備,應當根據兒童身心發展的現有水平設計教學內容,不應強行塑造他們的發展,所提供的活動內容和材料應當是兒童能夠學習的知識和技能;教室應當成為兒童的創作室,遊戲是兒童學習的主要途徑,活動內容由個人生活逐漸擴大到社會上的購買食品、遵守交通規則、參加集體學習和發展語言等,使兒童在實際活動中積累個人和作為集體成員的經驗;教師的任務在於設計適當的活動內容,選擇和設計適當的活動材料,提供知識學習和社會學習的環境及無壓力、無憂慮的心理氣氛,允許每個孩子按自己的速度前進;兒童可以自己設計、自由選擇和自由活動,使自己的特點、個性得到自由發展。美國的學前教育多採用這種課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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