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法律援助

申請法律援助

申請法律援助,是公民申請使用法律是保護個人的武器,在當今社會我們要學會知法,懂法,用法。拼音shēnqǐngfǎlǜyuánzhù。

基本介紹

申請法律援助,援救的事項,

申請法律援助

【注音】shēnqǐngfǎlǜyuánzhù
【釋義】是指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而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幫助請求。

援救的事項

根據2003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法律援助條例》,“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諮詢。”
該條例規定,“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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