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生態稅收又稱綠色稅收、環境稅收,是指國家為實現特定的生態環保目標而對一切開發、利用環境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按其對環境資源的開發、利用、污染及破壞程度進行徵收的稅收。稅收可以影響市場價格體系,體現政府經濟調節意圖,其作用於循環經濟過程的具體做法是:首先,通過對自然資源徵稅,達到減量化。將資源的使用權量化到稅費體制中,理順自然資源的價格,提高資源開採、使用成本,減少資源浪費。其次,通過對具有負外部效應的行為進行徵稅或提高稅負,促使外部成本內在化,達到再循環。向廢棄污染物或污染產品課稅,將促使廠商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物排放,對廢棄物進行多次循環使用,進一步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其次,通過對具有正外部效應的行為採取稅收優惠,使行為主體的私人邊際收益等於社會邊際收益,達到資源再利用。環境稅對環保企業和節能行為進行優惠,不僅是給廠商繼續開展循環經濟的激勵,而且使廠商有更多的資金在企業內部繼續挖掘利用廢棄物、變廢為寶的渠道,在企業內部形成循環經濟鏈,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最後,通過環境稅促使技術創新,實現產業升級。徵收環境稅,提高資源的價格,使污染者必然要通過技術革新,降低成本,以求重新獲得競爭優勢。另外,相互的競爭使整個產業朝著資源和能源生態化適用的方向發展,使先進的符合循環經濟要求的技術迅速傳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態稅收
- 外文名:Ecological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