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實施辦法》是甘肅省人民政府於1989年6月9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實施辦法
- 發布文號:甘政發[1989]81號
- 生效日期:1989-06-09
《甘肅省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實施辦法》是甘肅省人民政府於1989年6月9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甘肅省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實施辦法》是甘肅省人民政府於1989年6月9日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甘政發[1989]81號【生效日期】1989-06-09【失效日期】【檔案來源】甘肅省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
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是1988年7月28日國務院發布,自9月1日起施行,共19條。目的在於將分散使用的環境保護補助資金,集中其一部分進行使用,以提高其使用效益。“辦法”規定,基金從環境保護補助資金中提取,比例為20—30%...
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是中國國務院於1988年7月28日通過頒布《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辦法》確立的、由省、市、縣各級地方環境保護部門設立的、以排污費為主要資金來源的、以低息貸款形式資助污染治理的、分級管理與獨立核算的專項公共積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國辦發〔2014〕69號)(以下簡稱《意見》),穩步推進我省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1]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檔案內容...
第一條 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基金由自治區和年徵收超標排污費達到或超過15萬元的市、縣環境保護...
第一條為實施國務院發布的《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合理使用污染源治理資金,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基金”)在市、縣(市)及嶗山區、黃島區兩級環境保護部門設立。基...
對違法行為不予查處,造成嚴重後果的。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條例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和1988年7月28日國務院發布的《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安徽省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實施辦法》等規章的決定在2008.04.22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安徽省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實施辦法》等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民政府 ...
第十條 基金的貸款對象、使用範圍、企業貸款條件和優先貸款條件均按國務院《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執行。第十一條 申請貸款的企業必須填寫《安徽省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貸款申請表》(...
《鄭州市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實施辦法》在1989.08.16由鄭州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發揮污染源治理補助資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我市污染源治理步伐,根據國務院《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
第一條 為了加快對污染源的治理,增強治理污染的能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由省、州(地、市)兩級環境保護...
四川省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實施辦法,地方法規,發布日期1992-05-03。【發布單位】82103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2-05-03 【生效日期】1992-05-03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四川省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
由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9號《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自2003年7月1日起實施。1982年2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和1988年7月28日國務院發布的《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遼寧省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實施辦法》是一部遼寧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92年12月12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簡介 【發布單位】80602 【發布文號】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8號 【發布日期】1992-12-12 【生效日期...
濟南市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辦法於1990年6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七十三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簡介 《濟南市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辦法》已經1990年6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七十三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詳細...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頒發《福建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實施細則》和《福建省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實施辦法》的通知由福建省政府頒布。中文名 《福建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實施細則》和《福建省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實施辦...
《河北省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辦法》是河北省人民政府1989年2月17日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8號 【生效日期】1989-02-17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河北省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辦法 (河北省人民...
第一條根據《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貴州省徵收排污費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基金)來源。(一)從1990年7月1日起徵收的中央部屬、省屬企業、事業單位繳納的排污費(...
1999年12月5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6月1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辦法〉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甘肅省實施〈中華...
第一條 為了合理使用污染源專項基金,搞好污染源治理,提高社會效益,根據國務院《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自治區、自治州、地區(市)環境保護部門設立污染源專項基金...
《山東省政府關於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問題的通知》是一部山東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90年07月18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中文名 山東省政府關於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問題的通知 發布單位 81502 發布日期 ...
、《進一步做好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報告》、《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 《城市供水條例》、《中 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 條例》、《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