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對重大經濟信息發布管理的通知》發布於1998年12月16日,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對國家重大經濟信息發布管理的通知》(國辦發〔1998〕132號)精神而制定發布的,主要是為避免政府部門和新聞單位在發布重要經濟信息時,出現重複發布、擅自發布以及相同指標不一致的現象,進一步加強對重大經濟信息發布的管理,確保統計數據的統一性和權威性,維護經濟正常運行、社會安定和經濟安全。
【發布文號】甘政辦發[1998]73號
【發布日期】1998-12-16
【生效日期】1998-12-1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關於加強對重大經濟信息發布管理的通知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對國家重大經濟信息發布管理的通知》(國辦發〔1998〕132號)精神,避免政府部門和新聞單位在發布重要經濟信息時,出現重複發布、擅自發布以及相同指標不一致的現象,進一步加強對重大經濟信息發布的管理,確保統計數據的統一性和權威性,維護經濟正常運行、社會安定和經濟安全,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