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是甘肅省人民政府於2007年7月19日發布的對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省級地方管理檔案與行業管理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效力類別:現行有效
發文背景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加強食品藥品整治和監管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07年全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7〕28號)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通知全文
食品安全關係廣大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社會和諧穩定。近年來,我省食品產業快速發展,產量持續增加,品種日益豐富,質量逐步提高,極大地滿足了廣大公眾的飲食需求。但必須清醒地看到食品安全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農產品種植養殖中濫用或不當使用化肥、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等現象依然存在;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多、小、散、亂,相當一部分還不具備生產合格產品的條件;廣大農民和城市低收入群體食品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差等。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當前食品安全問題的嚴重性和複雜性,進一步增強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牢固樹立“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職能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把食品安全作為一件大事抓緊抓好,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飲食安全。
二、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食品生產涉及多個環節和多個部門,要按照一個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和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原則,進一步落實責任。各市州政府要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定期評估本區域食品安全狀況,研究制定相應監控措施。
要加強監督檢查,加大食品安全監管經費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為監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同時,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和案件查處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負責做好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處工作。農牧部門要重點加強種植養殖全過程管理。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強行動”,強化農產品生產過程和市場準入的監管,嚴防藥物殘留超標的農產品流入市場。要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和追溯制度,開展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評價和監控,加強對農藥、獸藥殘留以及“瘦肉精”、氯黴素污染的監測;實施農產品標識推進計畫,做好優質農產品標準化和認證工作;加快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標準化生產綜合示範區、生產基地建設,加大良好農業規範(GAP)系列國家標準的實施力度,積極推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制度。質監部門要重點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管理。集中整治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深入開展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百千萬工程”。嚴厲打擊“黑窩點”,堅決查處無證無照生產加工食品行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嚴肅查處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
要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加強食品認證標誌執法監督,建立和完善食品標籤監管制度和強制檢驗制度。商務部門要重點加強畜產品質量管理。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推進牛、羊、家禽的定點屠宰工作,推行屠宰加工企業分級管理制度,開展畜禽屠宰加工企業資質等級認定工作,關閉不符合標準的屠宰加工場,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等違法犯罪行為。工商部門要重點加強食品流通秩序的管理。加大市場巡查力度,逐步建立制度規範、執法嚴格、反應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機制。要加強食品經營者經濟戶口管理,嚴格食品經營主體準入,進一步清理和規範主體資格。建立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和隨附單溯源制度,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導和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自律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監測數據直報點制度,強化日常監測和強制檢測。繼續抓好綠色市場建設,推進綠色市場認證工作,促進農副產品批發、零售市場標準化建設。衛生部門要重點加強餐飲消費安全監管。繼續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重點對餐飲業及乳製品、嬰兒配方食品、蜜餞行業全面實施量化分級管理。以強化原料進貨索證為重點,在餐飲業和集體食堂全面推行原料進貨溯源制度,重點查處非法採購、使用劣質食用油和違法使用添加劑、不合格調味品等違規違法行為。
加強對學校、社區、建築工地、“農家樂”旅遊點餐飲和小餐館的衛生監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發生。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銜接,分別把關,形成完整的監管鏈,不斷提高監管效能,實現無縫監管。要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要定期會商、統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到食品安全問題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食品企業要依法規範經營行為,堅決杜絕不合格原料進廠進店、不合格產品出廠出店,依法誠信經營,自覺承擔保障公眾飲食安全的社會責任。
三、突出抓好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農村是當前食品安全監管的薄弱區域,也是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要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實施農村食品質量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全過程監管,加強對農村小企業、小作坊、小餐館和各類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安全衛生監管,落實開辦者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防止假冒偽劣食品向農村轉移。要全面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農村食品“市場流通網”、“監管責任網”、“民眾監督網”建設,開展“農村食品安全示範縣”活動,鼓勵大型食品生產流通企業利用現代流通方式改造發展農村食品經營網點,提高統一配送率。完善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網路,建立健全縣鄉食品安全協調機制。要組織開展“公共衛生進農村”、“農村食品安全宣傳月”等系列宣傳活動,普及食品衛生知識和科技常識,提高農村食品從業人員和農村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素質。要充分發揮農村消費者協會分會、12315聯絡站、消費者投訴站的作用,積極開展食品安全示範店創建活動。
四、繼續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
要認真組織實施《全國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06―2010)》,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要加大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的宣傳力度,正確引導消費。同時,要發揮新聞宣傳和輿論監督作用,揭露、曝光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震懾違法犯罪分子,提高企業的遵紀守法意識和誠信意識,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