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三張清單一張網”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三張清單一張網”工作方案的通知》是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三張清單一張網”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布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14年12月31日
基本信息,總體目標,基本原則,範圍內容,主要任務,實施步驟,工作要求,

基本信息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建立省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工作方案》、《建立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工作方案》和《建設甘肅政務服務網工作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建立“三張清單一張網”(省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省政府部門責任清單、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推進政務服務網建設),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堅持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簡政放權、便民高效、公開透明原則,以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加強銜接協調,細化部門職責分工,統籌抓好“三張清單一張網”建設工作,進一步明確政府權力、部門職責,落實責任主體、完善監管制度、規範權力運行,積極推進政府系統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的“一站式”網上辦理和“全流程”效能監督。要加強套用培訓,努力打造網上辦事的並聯審批平台、快捷務實的便民服務平台、信息公開的陽光政務平台,推動法治政府、廉潔政府、服務政府建設。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建立省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
和責任清單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強化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廉潔政府,建立省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以下簡稱“權責清單”),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總體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圍繞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以及政府層級、部門之間關係,以創新體制機制、加強權力監督、提升治理能力為核心,全面開展政府職權梳理,明確部門職責,落實責任主體,完善監管制度,建立並公開省級權責清單,推進行政權力公開規範運行,著力構建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職能體系,為加快轉變全省經濟發展方式提供強大機制體制保障。

基本原則

(一)職權法定原則。權責清單原則上以法律法規規章、部門“三定”規定,以及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規範性檔案為依據,沒有合法依據的,不納入清單範圍。
(二)權責一致原則。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職責,依法具有相應管理許可權。違法或者不當行使權力,依法承擔法律責任。行政權力依法調整,其責任須作相應調整。
(三)簡政放權原則。堅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作用,更好發揮基層政府貼近民眾、就近管理的優勢,加大向市場、社會和下級政府放權力度,激發經濟社會發展活力。
(四)便民高效原則。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減少辦事環節,簡化辦事程式,提高辦事效能,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五)公開透明原則。除涉及國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開外,權責清單應規範、完整、清晰、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辦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範圍內容

(一)清理範圍。省政府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部門管理機構。
(二)主要內容。行政權力清單,主要內容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監督及其他行政權力等。責任清單,主要內容包括部門責任事項、追責情形等。

主要任務

(一)梳理部門工作職權。各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定”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本部門主要職責和內設機構職責進行認真梳理,將部門現有行政職權按照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監督和其他行政權力等類別,逐項進行分類登記,匯總編制部門權力清單。部門權力清單須規範列明職權名稱、實施主體、實施依據、承辦機構(包括內設機構、受委託的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等,力求使部門工作可考量、可評估。
(二)清理、調整部門職權。各部門按照職權法定、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的要求,對照部門現有行政權力事項,研究提出取消、轉移、下放、整合、撤併、加強等調整意見。凡是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權力事項,一律予以取消。部門自行發布的檔案,不得作為職權設定和行使的依據。部門內部管理職權,不列入權力清單。雖有法定依據,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依據相互衝突矛盾的,以及沒有管理對象、多年不發生管理行為的行政職權,按程式提出修改法定依據的建議。凡在法律範圍內市場機制可以有效調節、社會組織可以自律解決、公民法人可以自主決定的事項,政府不再管理。直接面向基層和民眾、量大面廣、由市縣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管理事項,一律下放市縣政府管理。
(三)明確行使權力責任。按照權責一致、有權必有責的要求,根據不同類別行政權力的職責定位,落實責任主體,明確相應責任。
(四)明確公共服務事項。按照強化公共服務的要求,梳理本部門以促進社會發展為目的、直接為行政相對人行使各項權利創造和提供必要條件所開展的具體服務事項,以方便民眾辦事,接受社會監督。已經列入權力清單的相應服務事項,不再重複梳理。
(五)健全監管制度措施。按照簡政放權的要求,改善和加強政府管理,完善主要監管制度,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治理能力,加快實現政府管理方式從注重事前審批向注重事中、事後監管轉變。明確本部門與下級部門、社會組織的職責分工和工作重點,並結合行政權力清單,落實日常監管、定期抽查、危險隱患排查、重大案件查處等方面的具體措施,避免管理缺位。健全行政問責制度,強化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問責。
(六)審核確認權責事項。對各部門清理後保留的權責事項,依法依規逐條逐項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審查論證。在審核部門權力工作中,廣泛聽取專家學者、有關部門和公眾意見。省級行政權力事項審核的結果,經省政府批准後予以確認。
(七)公開權責清單。經過審核確認的權責清單,通過省政府政務大廳、省政府入口網站、省機構編制網及各部門入口網站等予以公開。除涉及國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開的外,應當完整、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每一項行政權力的基本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實施步驟

(一)自查清理階段(2015年3月底前)。各部門要按照任務要求做好自查自清工作,分類清理行政權力事項,並在清理形成的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基礎上,編制責任清單,於2015年3月底前將權責清單各類表格連同電子版報省編辦。為加強工作聯繫,各部門於2015年1月15日前將部門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名單(見附屬檔案7)報省編辦。
(二)集中審核階段(2015年4月至6月底)。對各部門報送的權責清單進行初審,組織專家論證,並徵求相關方面意見,提出審核意見反饋各部門核實。
(三)公布實施階段(2015年7月至年底前)。省級權責清單經審核論證,報省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各部門按照新的權責清單規範運行行政權力。

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是適應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勢,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要把建立省級權責清單工作與當前正在開展的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多項改革緊密結合起來,在省委、省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抓總,統一負責。各部門是建立權責清單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負總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明確承辦處室,指定專人負責。省編辦要指導督促各部門開展權責清理,組織審核工作,做好權責清單公布等工作。省政府法制辦要加強職權設立合法性審查,積極做好權力事項調整涉及法規規章修改相關工作。省監察廳要發揮監察職能,對推行權責清單工作不力、任務不落實的單位實施問責。
(二)明確要求,依法實施。建立權責清單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部門要迅速組織人員,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進、重點突破、依法實施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抓好工作落實。要嚴格對照實施依據,認真開展清理規範,確保行政權力和責任事項全面、真實、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擴大或遺漏、隱瞞。涉密事項按有關規定處理。要及時建立權責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法律法規修訂、執法依據和機構職能調整等變化,以及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及時調整完善,並按程式確認公布。需要修訂部門“三定”規定的,按程式及時修改完善,確保權責事項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
(三)廣泛宣傳,強化督查。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宣傳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的重要意義,營造氛圍、形成共識,接受社會監督。省審改辦要會同省政府督查室,適時對各部門和單位推進權責清單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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