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9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
- 頒布時間:2005年07月29日
- 實施時間:2005年10月01日
- 頒布單位:甘肅省人大常委會
2005年7月29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2005年7月29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於2005年7月29日甘肅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甘肅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5年7月29...
第一條為了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維護人的尊嚴,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文明進步,保障和規範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紅十字會工作及其相關活動。 第三條縣級以上...
根據2017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甘肅省紅十字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1.開展救援、救災的相關工作,建立紅十字應急救援體系。在戰爭、武裝衝突和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緊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開展應急救護培訓,普及應急救護、防災避險和衛生健康知識,...
一、堅持依法治會,逐步理順我市各級紅十字會管理體制。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甘肅省實施辦法》,按照中國紅十字會的精神和省紅十字會的具體要求,我會經批准完成了理順紅十字會的管理體制,明確了性質、職能。依照《紅十字會法》和《實施辦法》的要求,理順縣級紅十字會管理體制工作也要...
1、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國紅十字會章程》、《甘肅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和《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2、指導和協調各鄉鎮、街辦、駐峰各單位,建立健全紅十字會組織,並指導開展工作。3、在易發生意外傷害的行業、社區和農村組織開展初級衛生救護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是為了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和平進步事業,保障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而制定的法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1993年10月31日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3年11月1日上午,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頒布30周年座談會在北京...
酒泉市紅十字會成立以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紅十字會法》和《甘肅省實施辦法》要求,積極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大力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精神,廣泛深入的宣傳紅十字人道救護、無償獻血、民眾性衛生救護等方面的知識,多年來堅持開展“衛生下鄉”、“紅十字博愛送萬家”、“院前緊急醫療救援”、對困難...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甘肅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以及突發事件應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是2017年7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人民出版社。本書的頒布實施,對於充分發揮紅十字會在人道工作領域的重要作用,促進中國特色紅十字事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大現實和歷史意義。內容簡介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17年2月24日表決...
中國紅十字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的紅十字組織,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是國際紅十字運動的成員。中國紅十字會成立於1904年,建會以後從事救助難民、救護傷兵和賑濟災民活動,為減輕遭受戰亂和自然災害侵襲的民眾的痛苦而積極工作,並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活動。新中國成立後,中國紅十字會於1950年進行了協商...
第二條 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地方組織,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國紅十字會章程》和本辦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街道、鄉(鎮)、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需要,依照《中國紅十字會章程》建立紅十字基層組織,在上級...
(2006年3月22日甘肅省人民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6年3月29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27號公布 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鼓勵慈善捐助,規範捐助和受贈行為,加強捐助款物管理,促進公益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解讀》是2017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郭林茂。為配合紅十字會法的學習、宣傳,幫助廣大讀者準確理解紅十字會法的立法原意和各項規定,保證紅十字會法的貫徹實施,全國人大法工委社會法室負責紅十字會法修訂工作的相關人員編寫了本書,供大家學習參考。內容簡介 2017年2月24日,十二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修改研究》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出版的書籍,作者: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編。內容簡介 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公布實施,如今已難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近年來,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協同有關方面,通過實地調研、委託課題研究、組織專家論證、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廣泛徵求意見...
《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是一個2011年施行,文號為第32號的辦法。2020年3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紅十字會條例》施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同時廢止。檔案內容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 32 號 2011年9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第...
2003年4月2日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03年4月2日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4號公布。修訂信息 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 (2003年4月2日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0年6月11日陝西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
深入貫徹實施紅十字會法 保障紅十字事業健康發展 ——在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頒布施行 五周年大會上的講話(1998年11月5日 北京)………69 認真貫徹實施獻血法 抓緊抓好無償獻血工作 ——在全國無償獻血經驗交流會上的講話 (1999年4月21日青島)………74 弘揚人道主義精神 進一步推動無償獻血事業的...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紅十字會應當對在紅十字事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第七條 各級紅十字會依法開展下列工作: (一)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本辦法; (二)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的傷病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 (三)開展初級衛生救護培訓,...
1996年5月20日河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1996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和平進步事業,保障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地方組織,是從事...
2022年2月28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修訂,2022年3月31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保障和規範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
1994年10月18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4年10月18日公布施行。修訂信息 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 (1994年10月18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2021年5月26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 議修訂)辦法全文 ...
縣級以上紅十字會可以設名譽會長、名譽副會長和名譽理事,由同級紅十字會理事會聘請。第六條 省、市(地)紅十字會根據獨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則,發展同境外、國外地方紅十字會和紅新月會的友好往來和合作關係。第七條 紅十字會履行下列職責:(一)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本辦法;(二)開展救災...
第三條 市、區(市)紅十字會設定獨立機構和賬戶,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和辦公場所。檔案內容 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 (2007年6月21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7次會議通過)詳細內容 第一條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市、區(市...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通過會議是江西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修正時間是2010年9月17日。基本資料 1995年12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2010年9月17日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正。法規正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
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是重慶市政府為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人類和平事業的發展,保障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而頒發的決定。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五屆〕第96號《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已於2020年7月30日經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概述通過時間是1996年9月21日,發布時間是1996年9月21。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 (1996年9月21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二次會議通過,1996年9月21公布施行)第一條 為了促進紅十字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
中文名為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發行於1996年8月5日,宗旨是促進和平進步事業,所屬於湖南。2020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對《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作出修改。 2023年7月27日,經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
1998年5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8.05.28 實施時間 1998.05.28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為了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維護人的尊嚴,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和平進步事業,保障和規範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省、設區的市、縣(市、區)按行政區域建立紅十字會。縣級以上紅十字會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第三條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是...
(二)金昌市紅十字會。副縣級建制,其主要職責: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傳播國際紅十字會與紅新月運動基本原則和國際人道法,指導和協調全市各級紅十字會開展工作;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員和其他受害者實施救助,開展人道主義社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