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安全生產預警制度》由甘肅省安全生產委員會2012年6月6日印發,印發的目的是為強化各級政府和重點行業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不突破國家下達我省的安全生產年度控制指標,實現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該制度共有9條,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安全生產預警制度
- 印發時間:2012年6月6日
- 實施時間:2012年6月6日
- 印發機構:甘肅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甘肅省安全生產預警制度》由甘肅省安全生產委員會2012年6月6日印發,印發的目的是為強化各級政府和重點行業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不突破國家下達我省的安全生產年度控制指標,實現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該制度共有9條,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甘肅省安全生產預警制度》由甘肅省安全生產委員會2012年6月6日印發,印發的目的是為強化各級政府和重點行業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不突破國家下達我省的安全生產年度控制指標,實現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該制度共...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省安委辦負責解釋。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甘肅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甘肅省安全生產預警制度〉的通知》(甘安委發〔2015〕2號)同時廢止。內容解讀 一、修訂的必要性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安全生產,並發表了一系列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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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建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檔案全文 甘肅省建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健全完善我省建設安全事故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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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規定》已經2017年9月18日省政府第16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省長唐仁健 2017年9月25日 規定全文 甘肅省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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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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