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加強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具體措施

《甘肅省加強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具體措施》是為進一步築牢退役軍人就業幫扶底線,努力使有就業意願和就業能力的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及時就業,保障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而發布。

2023年11月,甘肅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工商聯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甘肅省加強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具體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加強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具體措施
  • 發布時間:2023年11月
內容解讀
《具體措施》堅持“以滿足就業困難退役軍人現實需求為根本,以地方發展實際為基礎,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就業保民生為目標”的原則,從提供多樣化幫扶援助、落實政策性幫扶措施、形成高效能幫扶機制三個方面,對照退役軍人事務部等8部門《關於加強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意見》,配套提出了12條細化和明確的舉措,既涵蓋能力提升、就業指導、創業扶持、政策落實等全鏈條服務,也涵蓋資金、補貼、稅收等全要素支持,讓退役軍人就業有方向、創業有扶持、兜底有保障,便於退役軍人更加明確、清晰地掌握政策、享受政策。
《具體措施》的核心是在就業方面提出了4項政策,分別是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和失業保險金政策。比如說鼓勵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培訓後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參加就業技能培訓的,補貼標準按照職業分類和培訓成本分A、B、C、D四類,A類1500元/人,B類1200元/人,C類1000元/人,D類600元/人。參加創業意識培訓的,給予每人不超過500元的培訓補貼;參加創業能力培訓的,給予每人不超過1600元的培訓補貼;參加網路創業培訓或創業培訓+實訓的,給予每人不超過1900元的培訓補貼。各市州調整補貼標準的,按當地政策執行。
《具體措施》提出,各級人社部門要統籌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退役軍人,經過就業幫扶確實難以通過市場渠道實現就業的,按規定程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原則上不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社會保險補貼按用人單位為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退役後未及時就業的,可按照相關規定向戶籍所在地的人社部門申領失業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據了解,《具體措施》還提出了4項多樣化的援助措施,重點是引導和鼓勵退役軍人樹立正確的擇業觀,提高就業能力,支持靈活就業和創業。一是強化擇業引導。要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符合條件的失業退役軍人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為其提供個性化就業援助。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積極引導退役軍人樹立“幸福生活都是奮鬥出來的”就業觀和擇業觀,幫助其科學確定就業預期、做出職業規劃。二是加大就業崗位供給。鼓勵各類企業特別是促進退役軍人就業戰略合作簽約單位、軍創企業、國有企業、百強民營企業、愛國擁軍協會成員單位優先向就業困難退役軍人提供就業崗位和幫扶。三是支持創業和靈活就業。鼓勵退役軍人按規定發展各類特色小店、攤點商鋪,進入電商零售、網約配送、供應鏈管理、出行服務等新業態就業,擴大經濟收入來源,改善生活條件。四是注重就業能力培養。精準組織開展就業市場潛力大、“含金量”高的新職業、新技能培訓,拓寬就業方向、提升就業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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