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加強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具體措施》是為進一步築牢退役軍人就業幫扶底線,努力使有就業意願和就業能力的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及時就業,保障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而發布。
2023年11月,甘肅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工商聯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甘肅省加強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具體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加強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具體措施
- 發布時間:2023年11月
《甘肅省加強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具體措施》是為進一步築牢退役軍人就業幫扶底線,努力使有就業意願和就業能力的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及時就業,保障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而發布。
2023年11月,甘肅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工商聯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甘肅省加強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具體措施》。
《甘肅省加強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具體措施》是為進一步築牢退役軍人就業幫扶底線,努力使有就業意願和就業能力的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及時就業,保障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而發布。2023年11月,甘肅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辦法》規定,困難退役軍人生活、醫療、住房、教育、就業等救助工作按現行相關規定和渠道辦理。向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申請幫扶援助的實行一事一批,按照個人申請、鄉鎮(街道)審核、縣級審批的程式辦理,做到公正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各地應當...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3月31日 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統籌城鄉就業工作,把擴大就業和控制失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制定促進就業...
(三)充分發揮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的主渠道作用。認真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最佳化中小微型企業發展環境的意見》(甘政發〔2014〕111號),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全面實行收費清單制度,拓寬融資渠道,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為小微企業發展營造...
各地特別是邊疆地區、深度貧困地區結合實施鄉村振興、脫貧攻堅等戰略,設定一定數量基層公務員職位面向退役軍人招考,西藏和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新疆南疆地區縣鄉逐步擴大招考數量。各級黨政機關在組織開展選調生工作時,注意選調...
(一)退役軍人因服役期間致殘或因患有嚴重疾病等原因造成退役後本人就業困難,醫療和康復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二)退役軍人因服役時間長、市場就業能力弱等原因造成長期失業或突然下崗,導致生活...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4日 檔案全文 關於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紮實做好穩定和擴大就業工作,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確保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紮實穩住...
(退役軍人部發〔2022〕46號)精神,更好實現教育和退役軍人工作的有機結合,促進甘肅省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國小任教,進一步拓寬退役軍人就業路徑和提升就業層次,現就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國小任教有關工作提出如下具體措施。
積極協調解決培訓輸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在考察對接基礎上,2019年成功舉辦甘肅省東西部勞務協作勞動用工專場招聘會,邀請廈門、福州等40多個幫扶協作地區人社部門及省內外323家企業參加招聘會,推動全州務工人員在廈門有序就業。
《措施》從提供公共就業服務、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幫辦服務水平、建立領導幹部包抓聯繫制度等方面,對個體工商戶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幫扶措施,扶持個體工商戶做大做強做優。同時,建設“甘肅省個體工商戶發展公共服務平台”,統計、監測、...
為做好全市退役軍人就業幫扶工作,根據《關於印發的通知》(興署辦發〔2019〕3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國家、自治區、興安盟...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了解核實退役軍人面臨的實際困難和現實表現,發現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的,及時將其相關信息移送同級辦案機關,並積極採取措施落實困難退役軍人待遇保障和幫扶援助等相關政策。四、關於退役軍人司法救助工作的主要原則 基於退役...
(三)強化幫扶援助。對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照本意見繳費後仍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各地要採取多種有效措施予以幫助。要積極通過教育培訓、推薦就業、扶持創業等方式,幫助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對於年齡偏大、扶持後仍就業困難的退役士兵,...
各類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時首先安排傷殘退役軍人。建立退役軍人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機制,對下崗失業的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優先納入公益性崗位。3、強化退役軍人就業服務工作。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實行退役軍人優先制度;引導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為...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承擔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扶持工作。(四)貫徹執行國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