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各市州2014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3項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的通報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各市州2014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3項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的通報》是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各市州2014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3項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的通報
  • 發布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2014年,面對嚴峻複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和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全省各級政府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牢把握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和“三期疊加”的階段性特徵,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強化發展舉措、狠抓工作落實,尤其是圍繞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狠下功夫,使全省就業規模穩步擴大、就業質量不斷提高、就業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城鄉居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引導和督促各市州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增收和就業創業工作,省政府決定,對各市州2014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城鎮新增就業人數等3項目標責任完成情況予以通報。
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標責任完成情況依次為:蘭州、嘉峪關、金昌、酒泉、慶陽、平涼、天水、白銀、武威、張掖、定西、隴南、臨夏、甘南。
二、農民人均純收入目標責任完成情況依次為:臨夏、隴南、天水、蘭州、平涼、定西、武威、慶陽、白銀、甘南、張掖、酒泉、嘉峪關、金昌。
三、城鎮新增就業人數目標責任完成情況依次為:臨夏、白銀、蘭州、武威、隴南、酒泉、定西、慶陽、金昌、張掖、天水、平涼、嘉峪關、甘南。
希望成績突出的市州繼續鞏固和發揚成績,再接再厲,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強化工作措施,進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排名靠後的市州要學習先進經驗,認真尋找差距,採取得力措施,努力改進工作,紮實做好促進城鄉居民增收和加強就業創業各項工作。各市州、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新常態下我省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徵,按照省委十二屆九次全委(擴大)會議暨全省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和省政府第八次全體會議要求,切實把促進城鄉居民增收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項重點任務,認真分析找準增收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緊盯全面完成全年增收目標,層層細化分解工作責任,認真抓好各項增收措施落實,確保城鄉居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要進一步創新工作機制,完善創業就業服務體系和服務平台建設,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著力抓好高校畢業生、因化解過剩產能而失業的人員、退役軍人、“零就業”家庭等困難群體就業工作,持續擴大就業規模,穩定就業形勢,確保完成全年全省新增就業40萬人的目標任務,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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