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是甘南州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南州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
- 施行地區:甘南州
《甘南州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是甘南州施行的辦法。
《甘南州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是甘南州施行的辦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監管,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國務院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一切從事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單位,應按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度,申領《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許可證書》(以下簡稱《評價許可證書》),憑證開展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第三章 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範圍和要求 第八條 下列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一)國家重大建設工程;(二)受地震破壞後可能引發水災、火災、爆炸、劇毒或者強腐蝕性物質大量泄露或者其他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包括水庫大壩、...
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是根據對建設工程場址和場址周圍的地震與地震地質環境的調查、場地地震工程地質條件的勘測,通過地震地質、地球物理、地震工程等多學科資料的綜合評價和分析計算,按照工程類型、性質、重要性,科學合理地給出與工程抗震...
性評價收費行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委託人、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地震安全性評價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2]...
本規定所稱抗震設防要求,是指建設工程抗禦地震破壞的準則和在一定風險水準下抗震設計採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動參數。第四條 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門主管全市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要求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6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政府令第69號)同時廢止。V百科往期回顧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431次 編輯次數:1次歷史版本 最近...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系指通過地震地質、地球物理、地震學、地形變等綜合研究後,預測場地周圍未來一定...
對工程設施的破壞,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雲南省防震減災條例》、《雲南省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雲南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防震減災規定》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州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以防禦和減輕地震對工程設施的破壞,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根據國家地震局印發的《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暫行規定》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的《廣東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尚不構成犯罪的,對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二○○七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原《福建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有關工程建設的單位和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及其管理活動的單位。第四條 省、市(州)人民政府地震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計畫、建設、規劃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二)刪去《雲南省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58號)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五條和第十六條中的“第十一條”。將第四條第一款修改為:“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為減輕和防禦地震災害對工程設施的破壞,加強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江西省防震減災條例》和《南昌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縣...
第一條為了依法加強對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防禦與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 、國務院 、 、 、 (中國地震局第7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
《江西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是在江西省施行的辦法。基本概況 2000年6月9日省政府令第98號發布 2004年6月30日省政府令第134號修正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確定科學合理的抗震設防...
《湖北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在1999.10.15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引言 經1999年8月27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發布施行。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確定科學合理的抗震設...
(四)淺層地震勘探工作規範。第十一條 承擔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單位,必須持有國家地震局頒發的《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許可證書》(以下簡稱《許可證書》),個人必須持有國家地震局頒發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上崗證書》(...
陝西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是一份地方法規,發布於一九九六年一月二日,文號為陝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8號 檔案內容 陝西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 陝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8號 《陝西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
《河源市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是河源市防震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一則辦法。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綜合防禦”的防震減災方針,加強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破壞性...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地震安全性評價,是指根據建設工程場地和場地周圍的地震活動與地震地質環境的分析,按照工程設防的風險水準,給出與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相應的地震動參數或者地震烈度,以及場地的地震地質災害預測結果。本辦法所稱抗震設防...
《湛江市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辦法》是由湛江市發布的管理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廣東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第十一條 福建省地震局對從業單位信息登記、項目備案、工作質量、結果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從業單位的信用管理執行《福建省地震安全性評價從業單位信用管理辦法(暫行)》。第十二條 從業單位應按照《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等相關要求...
《安徽省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經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19次常務會議評審通過,於2002年9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148號發布,內容共十三條, 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修訂發布 安徽省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 《安徽省建設...
2023年11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四川省鹽業管理實施辦法〉等7部規章的決定》經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省人民政府決定對《四川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予以廢止,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