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塘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

理塘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

理塘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是理塘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中共理塘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理塘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

理塘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縣委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定部署,在履 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理塘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
  • 辦公地址:四川省甘孜州高城鎮幸福西路12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三農”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種植業、畜牧 業(草原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領域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縣委、縣政府關於“三農"方面的決策部署。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擬訂。
(二)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牽頭組織改善全縣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指導農業遺產的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牧業文化建設。
(三)擬訂深化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四)指導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休閒農業和鄉村企業發展工作。指導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現代農業園區的政策 與規劃,負責現代農業園區創建、申報、評定工作。提出促 進大宗農產品流通政策建議,研究擬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 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協調 “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推動數 字農業發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 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工作。
(五)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草原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 產。指導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建設和管 理工作。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 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落實促進糧油、畜禽、水產 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 調整和產品品質改善,促進農業綠色發展。負責漁政、網具 監督管理。
(六)負責擬定全縣農業產業機械化、智慧型化、數位化 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機械技術攻關和技術開 發,引進、示範和推廣農業機械新技術、新機具,指導全縣 農業機械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設施農業、 農機庫棚、機電提灌、機耕道等基礎設施建設。
(七)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 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 安全狀況信息,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建議。參與擬定農產品 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 檢測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生產基 地認定、產品認證、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和監督管理。
(八)組織開展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 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 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和資源環境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 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政 策建議,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
(九)負責全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 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作物種子(種 苗)、食用菌種、飼草良種、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 藥(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督管理 職責,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獸醫醫 療器械、肥料。擬定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 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擬定獸藥
(漁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地方標準並按規定發布。 組織獸醫醫政、獸藥(漁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 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全縣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 工作。牽頭起草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動 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管理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 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牽頭管理外來農業物種。監測、核查、發布農業災情,組織 種子、種苗、化肥、獸藥(漁藥)等農業生產救災物資的儲 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一)負責全縣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 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省、州級和縣級投資安排的農業 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 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中央、省、州、縣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全縣農田建設管理。擬訂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全縣農田建設管理、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編制農業綜合開發涉及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計畫,並 組織實施和管理。
(十三)制定全縣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 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農作物、畜禽、水產養殖等新品種和農業先進技術引進、試驗、轉化、示範、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 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四)指導全縣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定農業農村人 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五)牽頭開展全縣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 農業涉外事務,參與擬訂農業對外開放政策和外向型農業發 展規劃,指導外向型農業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農 業投資促進活動,推動農業開放合作。
(十六)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縣農業綜合執法。負責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由縣本級辦理的涉農違法案件。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十七)負責全縣國有農場土地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指導國有農場的改革與發展。
(十八)依法依規負責農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 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農(獸)藥、飼料、漁業、畜禽屠 宰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農村 沼氣項目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對農業園區的安 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制定職責范 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 民化等工作。
(二十)貫徹執行國家科學技術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 法規;擬訂全縣科學技術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 查。
(二十一)擬訂和實施全縣科學技術發展戰略和規劃, 提出全縣科學技術的重大和優先建設領域。擬訂並實施科技 支撐計畫、重點基礎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 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 大關鍵技術攻關。
(二十二)推進全縣創新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 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二十三)負責科學技術體制改革工作,提出科研機構 布局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 會同相關部門負責黨政一把手抓第一生產力目標責任制的 考核工作。
(二十四)負責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提出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調整建議。負責部門預算中的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強化科技投入及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政策措施。
(二十五)擬訂科學技術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和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
(二十六)擬訂科技成果推廣、科技獎勵、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科技成果鑑定、登記、統計,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負責縣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和獎勵的管理,負責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術市場工作。
(二十七)擬訂全縣科學技術普及規劃,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指導、協調科普活動和科技宣傳,推進科普能力建設,承擔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管理工作,指導信息開發利用。
(二十八)負責全縣與國際間以及港澳台地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實施國際科技合作計畫並承擔科技援助的相關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州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二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職能轉變。
1.將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農牧和科技局的 職責,以及縣發展改革和商務投資促進局的農業投資項目、縣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縣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 目、縣水務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縣人力資源和 社會保障局的引進管理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職責等整 合,組建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 室設在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
2.將縣農牧和科技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 縣交通運輸局。
(三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縣委農辦)設在 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接受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 導,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三農" 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縣委農村工作 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定縣委農辦辦公 室,負責處理縣委農辦日常事務。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的內 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縣委農辦 的統籌協調。
2.與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經濟和信息 化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精深加工)相關工作。縣農牧農村  和科技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相關工作。縣經 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農業裝備工業相關工作。縣農牧農村和科 技局負責農業機械化相關工作。
3.與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文化廣 播電視和旅遊局會同農牧農村和科技局建立健全協同配合 機制,推動鄉村旅遊工作。農牧農村和科技局負責休閒農業推動工作。
4.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縣農牧農村和科 技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 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 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 管理。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 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 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 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一)機關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務、信息、機要、檔案、信訪、保密、工作制度、目標管理、安全生產、精神文明建設和後勤服務等工作;承辦重大會議的組織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審核和印發工作;負責承辦領導批示、議案、提案工作;牽頭協調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和政務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技術人員職稱評聘、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農牧業生產統計和災情調查;負責農牧產業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編制、儲備、立項和推介及重大建設項目招投標的監督。
(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州關於農業、農村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或起草並組織實施我縣農業(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村經營管理、供銷合作等)產業政策;參與研究制定全縣農村經濟發展戰略、涉農經濟政策。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了解掌握和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和農業、農村工作情況; 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調研,提出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參與擬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指導和擬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現代農業園區財政獎補政策落實等工作。統籌指導農村工作機制創新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承擔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新村建設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落實項目的實施;負責新村建設、鄉村治理等對外交流與合作。
(三)機關財務股。 負責農牧業建設項目投資計畫和資金的撥付管理,歸口管理財政安排的各類農業、畜牧、農機、科技、漁業、供銷合作等專項資金;負責縣級農牧漁供銷事業經費預決算的編制和綜合平衡,組織部門預算執行並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承擔國有資產管理;研究提出有關農牧業和農牧區發展的財政、稅收和金融等政策建設,指導和監督農牧業補貼、農機購置補貼、農產品初加工設備補助政策的實施。
(四)鄉村振興辦公室。負責研究謀劃全縣鄉村振興產業興旺工作,統籌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產業興旺工作實施。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州委、縣委有關鄉村振興戰略產業興旺 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檔案、重要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意見。研究全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產業興旺的重大部署、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政策調查研究,制定出台鄉村振興產業興旺政策性檔案和中長期規劃,鄉村振興戰略產業興旺的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工作報告,鄉村振興產業興旺考核結果和獎懲事項等。部署全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產業興旺的督促檢查、實績考核。負責鄉村振興戰略產業興旺日常組織協調工作,貫徹執行縣委、政府領導的決策部署,履行政策協調、指導監督、檢查考核等職能。

人員編制

理塘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 其中: 局長1名,副局長2.農藝師1名,畜牧獸醫師1名, 縣委農辦專職副主任1名。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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