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農業機械化技術—現代農機鑑定檢測與監督規範》是2020年3月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立國、張京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現代農業機械化技術—現代農機鑑定檢測與監督規範
- 作者:楊立國、張京開
- 出版社: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有限公司
- 出版時間:2020年3月
- 開本:16 開
- ISBN:9787511641595
《現代農業機械化技術—現代農機鑑定檢測與監督規範》是2020年3月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立國、張京開。
《現代農業機械化技術—現代農機鑑定檢測與監督規範》是2020年3月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立國、張京開。內容簡介為進一步提高我國農業農村機械化水平,更好的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和美麗鄉村建設,提升現代...
農業機械因設計、製造等缺陷,造成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第十六條 農業機械維修經營者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維修質量安全技術規範和維修質量保證期的規定,確保維修質量。維修工作結束後,應當向送修者當面交驗維修後的農業機械和...
第六條 農機鑑定屬公益性服務,應當堅持公正、公開、科學、高效的原則,推行網上申請、受理、審核、發證、註冊管理,接受農業機械使用者、生產者、銷售者和社會的監督。第七條 通過農機鑑定的產品,可以依法納入國家促進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
第一條為了規範農機安全檢驗工作,減少農業機械事故隱患,提高農業機械安全技術狀態,預防和減少農業機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業機械,是指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機動...
五、繼續推進農機試驗鑑定工作規範化管理 各農機試驗鑑定機構要認真落實《農業機械試驗鑑定辦法》和《農業機械推廣鑑定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工作程式,切實規範農機推廣鑑定受理審查、檢測鑑定、證書變更和證後監督等關鍵...
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鑑定總站每半年向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報告各農業機械試驗鑑定機構承擔部級鑑定工作情況,接受監督。 第十條 申請者接到受理通知書後應按照有關規定向承擔鑑定任務的機構繳納鑑定費用。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
《現代農業機械化新技術》是2011年5月1日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夏俊芳。本書講述了我國農業機械化的發展歷程與特點、農業機械化的定義與基本內容。內容簡介 《現代農業機械化新技術》講述了:加強農技人員知識更新培訓,是...
(五)主要維修技術人員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政策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農業機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農業機械的生產、銷售、維修、...
2008年以來,修訂了《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 16151-2008)國家標準;制定了《植保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安全監理檢驗技術規範》、《拖拉機號牌》、《農業機械事故現場圖形符號》等行業標準。各地相繼制修訂...
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業機械試驗鑑定機構部級鑑定能力認定工作,依據《農業機械試驗鑑定辦法》和《農業機械推廣鑑定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的部級鑑定能力,是指農業機械試驗鑑定(以下簡稱“農機鑑定”)機構依據...
以實施農業機械化推進工程為抓手,著力推進技術創新、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著力促進農機、農藝、農業經營方式協調發展,著力加強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提高農機工業創新能力和製造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
科技創新能力持續提升,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湧現,信息化、智慧型化、數字化技術加快普及套用,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能力穩步提升,為充分滿足農業生產各領域對機械化的需求創造了良好條件,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將為...
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所屬的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具體負責農業機械的登記、技術檢驗、操作證件核發、安全檢查、事故處理、報廢認定等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
5.健全技術標準。制訂和完善農機安全技術標準,明確檢測和安全操作技術要求,規範培訓、檢驗、考試、事故處理等工作,提高農機安全監管水平。6.落實扶持政策。把落實農業機械化扶持政策與加強農機安全生產相結合,鼓勵支持農民購置使用先進、...
為了規範農業機械質量調查工作,加強農業機械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維護農業機械使用者和生產者、銷售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機械質量調查(以下簡稱質量調查),是指省級以上...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應當指導、促進農業機械維修網路建設,監督、規範農業機械維修市場秩序,提高農業機械維修質量。從事農業機械維修,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取得《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併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十四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農業機械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加強對農業機械產品質量、維修質量的監督管理。第十五條 農業機械新產品在正式投入生產前,應當經過法定的鑑定機構檢驗合格,取得鑑定證書後,方可投入生產。專利產品的...
列入前款目錄的產品,應當符合國家頒布的相關標準和行業技術規範,並由農業機械生產者自願提出申請,通過農業機械試驗鑑定機構進行的先進性、適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鑑定。列入本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的產品,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者...
(四)組織、指導農業機械化工程開發和農業機械的科學研究、技術推廣、教育培訓;(五)負責農業機械的生產、銷售、維修的行業管理;(六)負責農業機械的試驗鑑定管理和安全監督管理,會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農業機械的質量監督;(七)負責所屬...
探索符合國情省情的農業機械化發展路子;通過健全農業機械化公共服務和支撐保障體系,推進農村各業機械化的全面發展;通過實施現代農業機械化水平提升計畫,提高農業機械化發展的質量和檔次;通過增強農機科技創新能力,再創農機裝備製造業的新優勢;...
農業機械維修單位和個人應當接受縣以上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對其維修技術條件的定期檢查。第十五條 農業機械維修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農業機械維修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進行維修,並對維修質量負責。維修質量不合格的,維修單位和個人應當...
第二十條 檢驗員應嚴格按照工作規範要求和相應農業機械推廣鑑定大綱及相關標準開展部級推廣鑑定工作,不得編造、篡改試驗鑑定數據。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審查員和檢驗員應自覺接受所在農業機械試驗鑑定機構、企業及社會的監督。第...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指導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機械社會化服務;“(三)管理農業機械技術推廣和教育培訓;“(四)負責農業機械維修的行業管理、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業機械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