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辦法》已經2014年12月26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八屆4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2月2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辦法
- 發布部門:珠海市政府
- 發文字號: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3號
- 發布日期:2015年01月20日
- 實施日期:2015年02月21日
- 時效性:尚未生效
- 效力級別:經濟特區法規
- 法規類別:行政機關
《珠海市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辦法》已經2014年12月26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八屆4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2月21日起施行。
《珠海市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辦法》已經2014年12月26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八屆4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2月2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珠海市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辦法第一條為加強行政執法爭議協調工作,提升行政執法水...
《珠海市行政執法投訴處理辦法》在2000.10.09由珠海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依法糾正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廣東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條例...
珠海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管理,維護城市秩序,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和效能,最佳化執法環境,保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在...
2014年11月28日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條例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實施,保障和監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效率和水平,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珠海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的決定 珠海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了《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珠海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議案》...
《辦法》規定行政執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出現行政執法爭議應先自行主動協調達成一致,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應及時向市法制局提出爭議協調申請,市法制局發現爭議情況的,亦可主動協調;經協調達成一致意見的,由市法制局出具《行政執法爭議協調...
行政執法爭議協調的範圍及提出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執法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提請行政執法爭議協調:(一)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行政執法部門對同一事項均認為本部門具有或者不具有法定管理職責而發生的爭議;(二)兩個或者兩個以上...
第十七條 政府法制機構在行政執法協調過程中,發現行政主體在行政執法中存在問題的,應當向有關行政主體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對於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行政主體共同存在的問題,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研究,確定解決或者改善的辦法。政府法制機構...
市水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前山河流域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條例。市規劃、環保、市政、排水、國土、建設、農業、交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前山河流域的管理工作。香洲區人民政府和珠海高新技術...
《石家莊市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處理辦法》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為加強行政執法爭議協調工作,提高行政執法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制定的辦法。發布日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檔案 石政辦發〔2017〕61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根據粵辦發〔2014〕4號和《關於印發〈珠海市市區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珠機編〔2014〕10號)精神,設立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張志偉為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職責轉變 (一)劃轉的...
《珠海市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已經2010年5月24日七屆150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二○一○年六月二日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
負責轄區城市管理方面的監督、考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案件的審理和重大執法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打擊走私、防邪教、綜合治理等工作。3.法制督察科 負責法制宣傳、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協調處理突發事件;負責隊...
珠海市民政局是珠海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現有內設機構9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科、社會福利科、社會事務科、慈善事業和社會工作科、社會救助科、社會組織管理科、社會組織執法監察科、人事科;機關行政編制30...
為了加強海域海島管理,保護和改善海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珠海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8年11月30日珠海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 則...
景德鎮市行政執法爭議協調制度實施辦法 二OO二年五月十七日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對行政執法爭議協調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江西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我市各級人民政府進行行政執法...
國內其他地區經濟的動向及其對珠海的影響,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和參與有關投資、物價、糧食的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修訂工作;監督和檢查有關投資、物價、糧食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負責相關的行政...
2009年11月27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09〕64號印發《六安市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暫行規定》。該《規定》共20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檔案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六安市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暫行規定的通知 六政〔2009〕64號 各縣區人民...
《鞍山市行政執法爭議處理辦法》業經一九九四年四月四日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施行。市長:董偉 一九九四年五月五日 鞍山市行政執法爭議處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及時協調處理各級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間發生的行政執法爭議...
《泰安市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裁決辦法》由泰安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於2015年12月2日印發,共十九條,自2015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4日。辦法發布 泰政法辦字〔2015〕1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
《珠海市土地管理條例》是2006年11月30通過的公文。其意在為了加強土地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維護土地權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2016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條例,於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發布背景 為了加強土地...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珠海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道路橋樑和公路橋樑(含高速公路橋樑,不含鐵路橋樑)橋下空間使用、監督管理等活動。本辦法所稱道路橋樑是指立交橋、高架橋、道路的跨江河橋樑。本辦法所稱橋下空間是指橋樑垂直...
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珠海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
(二)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收取辦法;(三)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管理的措施及目標;(四)各方權利義務;(五)違約責任;(六)契約爭議及糾紛的解決辦法;(七)提前解除契約的條件;(八)契約期限;(九)契約生效條款;(十)其他事項。物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