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是2011年7月26日珠海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 頒布時間:2011年07月26日
  • 實施時間:2011年07月26日
  • 頒布單位:珠海市人大常委會
(2011年7月26日珠海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
2006年至2010年,珠海市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順利實施和完成,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市公民的憲法和法律意識明顯增強,社會各項事務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律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鄉村、進社區活動蓬勃展開,依法治理和法治城市創建活動深入推進,法制宣傳教育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十二五”時期是我市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是實施《法治廣東建設五年規劃(2011-2015)》的重要階段。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對於進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和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因此,有必要從2011年到2015年在全市公民中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結合珠海市的實際,特作決議如下:
一、深入學習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深入開展以弘揚法治精神為總體目標的“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學習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國家基本法律,深入學習宣傳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大意義、基本經驗和基本特徵,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著力樹立法律權威,增強公民崇尚法律的觀念,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的社會風氣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會環境。圍繞《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和《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提出的目標,著眼建設生態文明新特區和“十二五”時期珠海經濟社會率先轉型升級的需要,深入學習宣傳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入學習宣傳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我市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圍繞幸福珠海建設,深入學習宣傳與改善和保障民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緊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這一主題,深入學習宣傳與社會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著力營造廉政建設法治環境,加強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鼓勵法治文化產品創作和推廣,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法治文化產品的需求。
二、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在繼續做好全體公民法制宣傳教育的基礎上,重點做好領導幹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尤其是新經濟和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外來務工人員、村(居)民和村(居)“兩委”成員以及特殊群體的法制宣傳教育,把領導幹部、公務員和青少年作為重中之重。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著力提高依法執政能力,提高依法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加強公務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加強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努力培養青少年的公民意識、法治意識、自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養成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加強村(居)民和村(居)“兩委”成員的法制宣傳教育,著力培養和增強城鄉基層民眾參與基層自治活動和其他社會管理活動的意識和能力。加強外來務工人員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外來務工人員依法辦事、依法維權意識。加強企業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尤其是新經濟、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依法誠信經營、依法管理的能力。加強對刑釋解教、社區矯正人員等特殊群體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他們的法律觀念,幫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
三、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圍繞“法治優良”的城市發展目標,積極開展多層次多領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要繼續深入推進法治城市、法治區創建活動,打造法治建設先行區。積極開展基層法治創建活動,不斷推進基層民主與法治建設。要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行業性、區域性的專項普法活動和專項治理,提高社會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要把立法、執法、司法、普法四者緊密結合起來,把法制宣傳工作貫穿到立法、執法、司法實踐活動中。要把法制宣傳教育與基層社會治理、民主自治、人民調解等工作結合起來,與社會基層組織和人民民眾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結合起來,動員全社會力量,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大力推進法制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鄉村、進社區,使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社會基層組織和人民民眾的工作、生產、生活之中,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社會氛圍。
四、創新和豐富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和載體。要採用民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形式開展法制宣傳工作,不斷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影響力。電視、廣播、報刊要開辦法制欄目,劃出專門的時段和版面刊播法制類新聞和法制宣傳公益廣告。建立和完善法制宣傳與大眾媒體合作機制,不斷強化大眾媒體弘揚法治精神、傳播法治理念的社會責任,引導大眾媒體積極參與各項公益性法律宣傳活動,不斷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平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使政府網站、專業普法網站、遠程教育網路成為民眾學習法律知識、獲得法律教育的有效途徑。加強基層法制宣傳教育園地、陣地建設,為基層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創造有利條件。充分發揮學校作為法制宣傳教育重要陣地的作用,保證中國小法制教育課時、教材、師資、經費“四落實”。大力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發展專兼結合的法制宣傳教育隊伍,支持民眾性法制文藝創作和演出活動,鼓勵、引導和規範法制宣傳教育志願活動。
五、完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和保障機制。各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它社會組織,要依照《珠海市法制宣傳教育條例》的要求,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積極開展本單位及面向社會的法制宣傳教育。各級政府要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目標管理,建立和健全法制宣傳教育領導機制、運行機制和工作責任制,進一步強化執法、司法主體的法制宣傳教育責任,加強各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法制宣傳教育經費要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市、區普法工作經費保障標準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統籌安排,在人員、教材、設施、場所等方面為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供良好條件,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六、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要進一步完善法制宣傳教育考核評估機制,加強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組織實施好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做好中期督導檢查和終期評估驗收,並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要把依法行使職權與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結合起來,通過開展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報告、組織人大代表視察和專題調研等形式,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保證本決議得到貫徹落實。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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