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紅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玉溪市紅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意見和實施辦法,組織編制相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區房地產行業管理、住房制度改革。貫徹執行國家房地產市場監管、城市住房建設政策,組織實施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負責全區房地產企業資質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全區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物業管理及房屋安全鑑定工作;負責管理直管公房;匯同相關部門加強房屋徵收補償工作的指導。
(三)負責全區住房保障工作。擬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省、市、區有關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
(四)負責全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擬定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指導全區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做好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五)指導全區小城鎮和村莊建設工作,研究擬定村鎮建設的發展目標和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村鎮建設、農村住房建設和農村危舊房改造,指導新型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等工作。
(六)負責全區建築業的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培育、規範建設市場,負責建築市場準入、施工許可、工程交易、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作;負責全區建築業、勘察設計、工程監理、招標代理等企業資質及專業技術資格審查報批工作。
(七)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規章制度,實施國家強制性標準;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全區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規範。
(八)負責管理全區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計及施工;負責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參與震災經濟損失評估,震後恢復重建工作。
(九)負責全區建設事業科技進步和科技創新,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建築節能減排工作;組織實施節能項目;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建築節能產品、商品混凝土的推廣套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玉溪市紅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全系統黨政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起草本局重要文稿和修改、審查有關文稿,處理來往檔案及登記歸檔;負責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規章制度、實施辦法和管理目標的調研、起草、審核、上報和備案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籌備、機要保密和內外聯繫、宣傳報導工作;負責人事、工資管理、年度考核及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申報工作;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管理機關所屬車輛、房產物資設備等固定資產;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的要求,做好內部管理工作;負責信訪工作,完成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編制建設資金投資計畫,綜合管理專項資金,組織籌措資金,合理安排各種經費,監督指導系統內各單位的財務管理,組織系統內部審計。
(二)住房與房地產管理股
負責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行業管理和房屋徵收補償指導工作。擬定全區住房建設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房改配套政策的監督落實工作;指導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的管理,落實代管房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城市房屋徵收補償工作;負責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和物業管理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中介、房屋拆遷和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認證及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資格認定等工作;承擔紅塔區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市政建設股
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改造工作。參與擬定全區城市道路、橋樑、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改造項目計畫;負責全區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前期準備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並組織竣工驗收;負責路燈、園林綠化、環衛等基礎設施建設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統計上報有關數據資料。
(四)村鎮建設股
負責小城鎮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指導村鎮房屋及公用基礎設施設計與施工;負責居民建房通用設計圖的推廣,組織實施農村危舊房改造工作;指導、督促、檢查、協調村鎮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指導村鎮房地產統一開發、綜合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村鎮房地產開發機構的資質認證申報工作;指導鄉鎮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指導重點鎮、旅遊小鎮、新農村建設;負責村鎮建設業務統計及上報工作;參與行政區劃調整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和有關指導協調與管理工作。
(五)建築市場管理股
負責全區建築市場、建築業的管理。負責區屬從事建築業、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等企業的資質認證及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資格認定等工作;負責全區建設工程的報建、施工圖審查、招標投標、工程契約管理及施工許可工作;擬定全區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設施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負責震災調查評估及應急搶險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工程質量、安全機構和人員的管理,指導竣工備案工作;指導全區建築節能減排工作;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建築節能產品、商品混凝土的推廣套用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統計上報有關數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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