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從1999年起,先後被命名為紅塔區第一、二、三、四屆文明單位,玉溪市第二、三、四、五屆文明單位,玉溪市首屆"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省委省政府第九、十、十一批文明單位,全省國稅系統文明單位。
機構設定
玉溪市紅塔區國家稅務局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貨物和勞務稅科、所得稅科、徵收管理科、政策法規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信息中心、辦稅服務廳、第一稅務分局、第二稅務分局。
1、辦公室
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負責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本單位的綜治、安全保衛和督查督辦工作;負責著裝管理工作。
2、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本單位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3、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單位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配合上級監察部門開展巡視工作。
4、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初審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及不予退稅貨物的徵收管理;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5、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貫徹執行國際稅收相關協定、法律、法規以及其它規範性檔案;貫徹落實國際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為中國居民企業在境外投資、輸出勞務等提供國際稅收服務;上報跨國交易的稅收爭端問題;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承辦上級機關安排的與國際機構、外國及港澳台稅務機關的合作與交流工作;參與對境外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管理。
6.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欠稅公告、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與上級稽查局的業務聯絡。
7、 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組織聽證、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政策執行監督工作。組織落實普法工作。
8.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9.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10.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11.辦稅服務廳
嚴格執行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發票購銷、稅法宣傳、認證報稅、諮詢輔導和受理各類涉稅審批申請。
12、第一稅務分局
主要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臨時性一般納稅人申請轉正及輔導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正情況的調查核實,掌握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變化情況,對已不具備資格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管理或行政執法建議;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政策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對增值稅專用發票、交通運輸貨運發票、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抵扣憑證、廢舊物資和農副產品收購憑證等協查系統篩選出的異常發票組織檢查到戶,逐票落實;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對涉嫌偷稅等,提出稽查建議移交征管部門。
13、第二稅務分局
主要負責對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
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負責對納稅人稅務資格認定事項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對涉嫌偷稅等,提出稽查建議報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