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玉溪市紅塔區桂山路3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中央、省委、市委、區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區委、區人民政府領導的要求開展工作,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調查研究,收集反饋信息,綜合重要情況。
(二)承辦省、市政府檔案、指示在紅塔區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區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和審核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轉由區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三)負責區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五)研究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屬各部門、單位請示區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六)根據區人民政府領導指示,對區人民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七)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交由區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八)負責全區政務信息工作;指導監督、協調推進全區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
(九)負責全區政府系統政務督查工作。督促檢查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部門對區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區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區人民政府領導報告。
(十)組織或參與全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負責調查了解各級各部門執行區委、區人民政府有關決策的情況。負責起草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組織或參與起草區人民政府有關重要檔案、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和文稿。
(十一)負責區人民政府重要規範性檔案的組織起草、審查、解釋工作;負責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登記備案審查等工作。
(十二)負責協調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負責組織、安排、通知區人民政府各種會議;負責各級各部門報送區人民政府的請示、報告等檔案的登記、送審和處理;負責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部分檔案、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負責管理和使用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印章;負責區人民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的記錄和會議紀要、會議決定的草案;圍繞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及領導要求,做好領導的公務活動服務;做好下情上報工作,及時向領導反映情況;負責辦公室的信訪接待工作;完成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要文檔股。負責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各類檔案(函)、文稿的登記、編號、印製及檔案檔案立卷歸檔、保密和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檔案、電報、重要資料的交換、收發、預處理、傳閱、清退、銷毀等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保密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各種報刊、雜誌的訂閱、分送和郵寄的收發工作。
(三)信息股。按照區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政務信息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做好信息的採集、篩選、加工、上報、傳遞、反饋和存儲工作;負責編髮《政務信息》;負責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部分檔案、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負責對各鄉(街道)和區屬各部門政務信息工作進行指導、培訓和考核。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區的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
(四)議案提案股。負責組織辦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市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市政協提案,負責組織交辦區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區政協提案;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提案的登記、分類、歸檔等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部門對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起草區人民政府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和向區政協通報政協提案辦理情況的相關文稿;做好與區人大常委會選聯工委、區政協提案聯絡委相關工作的對接協調。
(五)綜合股。負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機關公務員及工勤人員日常管理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職工工資福利工作,離退休工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機關公務員的年度考評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經費收支計畫和報賬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綜治工作,區人民政府機關、生活區的安全保衛、門衛工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通信車輛的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
(六)督查股。圍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要求督查的事項、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區人民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區人民政府重點工作、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統籌開展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督查室的公文運轉、日常事務和對外聯絡工作。
(七)政策研究股。圍繞區委、區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對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為區人民政府提供決策諮詢意見和政策建議。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等區人民政府重要報告和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部分重要講話稿,參與起草區人民政府重要會議的有關材料;根據區人民政府領導指示,負責或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區人民政府有關重要文稿;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
(八)法規股。負責區人民政府重要規範性檔案的組織起草、審查、解釋工作;負責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屬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登記備案審查等工作。組織清理區人民政府出台的規範性檔案;負責督促、指導各行政機關制定、審查、清理規範性檔案;審查區人民政府報送備案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協調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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