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局

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局

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局,是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局
  • 辦公地址:紅塔區玉龍路滇中萬商匯16幢5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市容景觀、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城市綠化等行業標準和規範;負責編制轄區城市管理髮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轄區城市管理的規章制度、具體措施,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組織城市管理的科學研究,負責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項目攻關、科技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工作;積極探索和推進城市管理公共服務的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發展。
  (三)承擔轄區市容景觀、市政設施、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燃氣行業方面的行政審批職責;承擔轄區市容環衛設施、市政設施、城市綠化設施綜合維護管理職責;承擔轄區環境衛生、市政公用、城市綠化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參與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承擔轄區城市基礎設施建成後的日常管養和維修職責;承擔轄區城市道路路面、下水道、人行道、公共場所、路燈、公共照明及其附屬設施的管養和維護。
  (五)指導和監督轄區城市環境衛生作業工作;參與市容環衛設施建設項目、城市新建及改(擴)建項目中市容環境配套設施方案的審核和監督;依據法規和相關規定負責城市管理有關行政性費用的徵收監管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和醫療廢棄物實施處置工作。
  (六)研究制定轄區綠地系統規劃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轄區風景名勝區和各級各類公園;指導和監督轄區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七)負責轄區非機動車停車位的設定和管理;承擔轄區公共停車位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擬定全區數位化城市管理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協調和監督檢查。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政府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工作的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行使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十)承辦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局在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名義和印章。
2、玉溪市紅塔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受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局(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委託對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相對集中處罰和違反《雲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條例》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局(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監督玉溪市紅塔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責任。
3、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成移交後的日常管養和維修,協助玉溪市紅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做好驗收和移交工作;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局著重做好市容市貌、道路清掃保潔、市政設施、城市照明及綠化管理等城市維護管理工作。玉溪市紅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牽頭組織竣工驗收和移交工作。
4、與玉溪市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局依照《雲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城市建成區內擅自擺攤設點、占道生產、經營等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發現室外食品攤販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及時告知玉溪市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內設機構

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局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對外接待聯絡、文電處理、信息、保密、安全、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社管綜治、文書檔案、印鑑管理和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局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等綜合性文字材料的撰寫工作;負責局會議的組織協調;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負責目標管理、考核、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幹部管理、人事任免、教育培訓、工資管理、專業技術職稱、技術工人等級的評聘和管理;負責辦理局機關的黨務工作,管理和指導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工作;統籌、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統計工作和基建項目的會審、申報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的測算、協調及報批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督辦的各項工作。
(二)行政審批股
承擔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工作職責;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審批業務辦理、行政審批事務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和管理服務事項的統一收件、辦理、送達和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協調和管理本部門的政務服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信訪室)
研究擬定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範性檔案、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監督檢查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審查和管理有關法律文書;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查報批;參加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辦重大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和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全系統的普法工作;負責轄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及執法證件的申領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監督考核轄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受理對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舉報和投訴;負責全系統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錯案追究制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信訪案件的接待、受理和督辦工作。
(四)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股
負責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城市道路、橋樑、排水、燃氣、城市照明及市容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市政、城市照明及市容環境衛生的行業發展規劃及改造建設計畫;負責組織制定養護管理標準、經費定額及考評辦法;負責對鄉、街道環境衛生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制定城市防洪、防澇方案,檢查和驗收維修、維護中標單位的巡查、維修工作,並根據城市道路和市政設施的完好情況,提出維修方案和計畫;負責組織編制年度養護經費計畫、專項經費計畫,監督市政、城市公用照明養護管理及市容環境衛生經費的安排使用;參與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及市容環境衛生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市政、城市照明及市容環境衛生行業的專業技術指導、人員培訓及建設工程資料的保存工作。
(五)園林綠化管理股
負責制定轄區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保護和開發建設工作計畫;負責轄區園林綠化設計變更方案審核,參與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參與審定園林綠化控制區新建、改(擴)建項目選址和設計方案;協助風景名勝區對違法違章建設行為的查處;負責古樹名木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園林科研工作,保護和推廣科研成果;負責風景名勝區內的生態保護、自然資源調查和合理保護及開發工作;負責綠化行業專業技術指導及人員培訓等工作。
(六)數位化城市管理辦公室(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
負責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設,承擔數位化城市管理髮展規劃、技術標準、運行規範、規章制度、政策法規、考評標準研究執行工作;協調各責任單位網路聯通工作;負責城管熱線電話的值守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城市管理問題的受理、立案、派遣、督辦、反饋、核查及結案等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城市長效綜合管理監督、考評辦法,並對全區城市管理工作情況進行考評;負責對全區城市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行業監督、指導、培訓;負責起草全區城市數位化信息系統規範性檔案及實施辦法;負責數字信息平台受理人員和信息採集員的日常管理、調度、指揮、監督、考核及培訓工作。對不屬於職責範圍的問題,做好協調解釋工作。

直屬單位

(一)紅塔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二)紅塔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站
(三)紅塔區路燈管理站
(四)紅塔區園林綠化管理站
(五)紅塔區環境清潔中心
(六)玉溪聶耳公園
(七)紅塔區聶耳文化廣場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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