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工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及省、市、區有關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產業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根據全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區工業企業管理和改革工作。
(二)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推進工業管理體制的改革和管理創新;參與擬訂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與信息化重大項目規劃;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工業領域區級財政性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綜合平衡研究提出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登記備案、審核。
(四)協調推進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和管理,提出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建議,指導工業園區發展,科學合理布局工業園區,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向園區集中,促進產業集聚、企業集群發展;指導工業園區軟環境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工業園區發展監測分析,提出發展報告和建議,協調解決園區發展中的問題;提出園區扶持項目和資金計畫安排建議。
(五)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國防動員、信息化應急協調、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轄區內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生產要素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
(六)擬訂企業技術創新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和信息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承擔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新技術、新工藝的套用,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
(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產業行業管理、鹽業行業管理;指導和推進工業物流企業發展。
(八)依據產業發展規劃,加快推進光電子、生物開發、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的發展;調整最佳化黑色冶金、有色冶金、生物、化工、建材等傳統產業加快發展;推動新材料、生產性服務等一批新興產業的發展;指導和推進企業信息技術創新機制的建立;負責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產品質量管理。
(九)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企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污染控制、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政策;負責工業節能工作並組織協調有關工作;負責報廢汽車回收監督管理。
(十)指導全區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劃,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負責全區信息服務市場的監管;指導和推進軟體、系統集成及信息服務業的發展;依法和根據市級管理機構授權、委託,開展無線電管理工作;協調和推進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
(十二)組織制定全區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全區數字經濟產業評價和統計體系,統籌數字經濟發展評價和統計工作;統籌推動大數據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引導和促進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推進傳統產業數位化;引導和推動大數據研究和運用,推進大數據採集、管理、開放、套用,統籌推進社會經濟各領域數據開發套用;協調解決數字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體系建設。
(十三)配合市級主管部門擬訂工業、信息產業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工業、信息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及管理幹部培訓。
(十四)統一管理玉溪市紅塔區數字經濟中心。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玉溪市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玉溪市紅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區鹽業行業管理,負責管理全區食鹽專營工作。玉溪市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區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2.與中共玉溪市紅塔區委宣傳部的有關職責分工。玉溪市紅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信息化行業管理,推動工業信息化產業發展。中共玉溪市紅塔區委宣傳部負責統籌協調信息化推進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大課題研究;負責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審核及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會務、接待、政務信息、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分解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和催辦督辦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新聞發布;負責機關辦公設備配備、車輛管理;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指導並監管下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局對外合作與交流的相關事務。2、負責玉溪市紅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黨工委日常事務工作;負責黨工委所屬黨組織的黨群、紀檢監察及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精神文明、黨的統一戰線工作。
(二)綜合股
負責法治宣傳和機關普法工作;負責信訪、綜治維穩及反邪教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工業年鑑、工業志編纂工作;承擔玉溪市紅塔區企業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工業股
承擔工業產業、產品的生產、行銷管理職能;研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提出工業發展對策措施;貫徹落實工業產業發展政策;組織實施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和有關行業準入條件;負責產業集群及城鄉產業一體化建設,推進區域經濟發展工作;承擔全區工業發展監測分析工作,編制相關工業發展專項規劃,研究產業政策,提出發展報告和建議;落實轄區內工業各行業發展規劃、行業規章和經濟技術政策,促進行業結構最佳化調整及資源整合;負責工業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指導企業培育和企業直接融資工作,負責企業的上市培育;負責報廢汽車回收監督管理;負責行業管理,協調同行業內部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秩序。聯繫相關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機構,解決行業發展中的突出問題並提出相應意見和建議;指導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政策措施,參與企業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及食鹽專營工作。
(四)技術進步股
擬訂工業投資及工業重大建設項目規劃,促進工業結構最佳化調和產業升級,推動光電子、新材料、新能源、軟體開發等新興產業發展;按照許可權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登記備案、審核,承擔有關投資管理工作,提出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安排建議。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質量管理工作,編制並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及新產品開發計畫;協調推動重大工業建設項目的實施;制定實施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措施,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推動產業升級,促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負責有關新產品、新技術鑑定的監管;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培育工業品牌,實施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提出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建議,指導工業園區發展,科學合理布局工業園區,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向園區集中,促進產業集聚、企業集群發展;指導工業園區軟環境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工業園區發展監測分析,提出發展報告和建議,協調解決園區發展中的問題;提出園區扶持項目和資金計畫安排建議。
(五)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運行態勢,分析行業發展形勢並發布有關信息;擬訂行業經濟運行調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提出綜合平衡調配運行要素的意見建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目標和綜合管理考核;加強銀企合作,指導企業扭虧增盈和市場開拓;建立和完善工業預警機制,協調工業應急物資生產和行業應急管理,提出工業品收儲和動用儲備物資意見建議。
(六)資源利用股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節約能源促進工作;擬訂節約能源長期規劃及年度節約能源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行業專項節能項目和資金計畫安排意見;提出節能指標分解、考核管理及獎勵辦法,負責目標責任制的考核;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組織實施行業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及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推廣套用;承擔行業節能產品能效標識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節能監察工作,組織開展行業節能宣傳培訓。宣傳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調配合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做好企業環保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促進政策;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申報企業初審上報及監督指導工作;組織協調行業資源綜合利用的重大示範工作。
(七)中小企業股
貫徹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擬訂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劃;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監測分析運行發展態勢,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促進中小企業專業化生產和對外交流合作,指導中小企業結構最佳化和產業升級;研究提出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扶持專項資金的預算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中小企業融資的意見建議,促進建立和拓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融資渠道。負責提出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社會化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建議並推動體系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培訓、公共信息、融資擔保、技術創新、維權保護的平台建設;協調處理非公有制經濟經營者投訴,維護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經營者合法權益;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承擔玉溪市紅塔區加快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信息產業股
依法和根據市級管理機構授權、委託,開展無線電管理工作;協調和推進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
(九)人事股
負責機關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戶口管理、工資福利、人事檔案、年度考核、隊伍建設及離退休人員管理;配合市級主管部門擬訂工業、信息產業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工業、信息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及管理幹部培訓;參與全區工程、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