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

營口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

營口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營口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秘發〔2018〕221號)精神,營口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歸口中共營口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領導。

營口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及省委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口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
  • 外文名:Yingkou ethnic and Religious Affair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董璞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
(二)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規範檔案草案,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督促檢查、宣傳教育工作,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少數民族民眾和宗教界的合法權益,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三)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工作,推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承辦市政府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協調推動城市民族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
(四)擬訂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依法做好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五)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提出特殊政策建議並協助做好相關工作,參與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分配和管理,組織協調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產,參與協調推進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扶貧攻堅、科技發展、科普工作、對口支援和經濟技術合作工作。
(六)參與推進少數民族文化、衛生、體育、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工作,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和少數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
(七)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使用、推薦工作,組織做好相關培訓工作。
(八)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指導宗教團體依法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推薦工作,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九)提出協調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指導縣(市、區)級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處理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
(十)協調有關部門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
(十一)承擔市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加強民族宗教領域應急工作,加強民間信仰事務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宗教領域意識形態、安全維穩等工作。著力解決突出問題,確保民族宗教領域和諧穩定。做好全市少數民族地區扶貧攻堅工作。

內設機構

(一)機關黨支部辦公室(辦公室、行政審批科)
負責機關黨群、紀檢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應急、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務宣傳、輿情應對、統計、文字綜合等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組織協調辦理與市直部門聯合審批事項。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績效考核工作。
機關黨支部辦公室與辦公室、行政審批科合署辦公室。行政編制3名,主任(科長)職數1名。
(二)民族科
負責民族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承擔全市民族領域輿情收集、研判和處置工作,協調處理民族領域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工作,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推進城市民族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民族成分管理、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和表彰工作。
負責民族方面規範性檔案及重要文稿的起草。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特殊政策建議,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承擔民族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監測體系工作,參與協調民族地區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發展工作,做好全市少數民族地區扶貧攻堅工作,參與少數民族領域補助費的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涉及邊海防等工作。
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料技,文化、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的特殊政策建議,組織指導民族政策、基本知識宣傳普及工作,指導少數民族古箱蒐集整理、出版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文化保護傳承工作,承辦大型民族文化、體育活動,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科技發展和科學普及工作,承辦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及翻譯管理工作,參與協調雙語教育工作,承擔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方面的協作工作,負責民族宣傳工作。聯繫指導各少數民族社會團體依法依規開展活動,承辦涉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有關事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涉及少數民族婦女兒童、人口與計畫生育、老齡、殘疾人、雙擁等工作。
依法負責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行政編制3名,科長職數1名。
(三)宗教科
負責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承擔全市宗教領域輿情收集、研判和處置工作,協調處理宗教領域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承辦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務管理工作,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抵禦宗教滲透相關工作,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指導縣(市、區)級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組織協調網路宗教事務管理,承擔民間信仰事務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邪教、應急、維穩等工作。負責全市宗教教職人員培訓的巨觀指導、規劃工作。負責聯繫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的推薦工作。負責宗教工作方面綜合調研和信息工作,負責宗教方面規範性檔案及重要文稿的起草。
負責意識形態、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行政編制3名,科長職數1名。

行政編制

營口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含機關黨支部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現任領導

局長:董璞
副局長:徐勇、唐冬生、趙旭平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營口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營口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12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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