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39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7〕88號)精神,推進我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口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17年11月2日
  • 實施時間:2017年11月2日
  • 發布單位: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工作目標
利用兩年左右時間,統一規範的電子政務外網在我市各級政府部門實現全覆蓋;完成具備條件的政府各部門信息系統向市電子政務雲平台遷移工作,各部門政務信息系統在市數據中心集中運行,實現基礎設施共享共用,避免資源浪費、重複投資;建設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打通數據壁壘,實現各部門、各層級數據信息交換共享;建設全市統一的線上線下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台,提高行政辦事效率;對各部門政務信息平台按照工作關聯進行梳理,將各自為政的政務信息系統整合起來,實現業務的聯通、聯動。
二、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協調發展。加強我市政務信息系統的頂層設計,遵照統一工程規劃、統一標準規範、統一備案管理、統一審計監督、統一評價體系的“五個統一”總體原則,對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合理布局,穩步推進。
(二)設施共建,資源共享。具備條件的政務信息系統都要依託市數據中心集中運行,不再單獨建設;整合政務信息系統,充分利用數據中心資源,避免重複建設。
(三)保障安全,平穩運行。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採取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措施,確保套用和數據的安全,系統平穩運行。
三、拓展電子政務網路覆蓋,提高網路支撐服務能力
(一)強化電子政務外網建設。在我市電子政務外網已實現市直部門全覆蓋的基礎上,繼續拓展網路覆蓋範圍,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市、縣所屬部門統計匯總、制定政務外網全覆蓋方案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市、縣各級政府部門及所屬單位的政務外網全覆蓋,推動政務外網向鄉鎮、街道延伸。消除數據共享的物理障礙。提升電子政務外網跨層級、跨部門、跨業務的支撐服務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逐步滿足業務量大、實時性高的網路套用需求。有效支撐市級政務雲平台。〔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實施單位:市信息中心;責任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二)完善電子政務區域網路建設。在營口市電子政務區域網路建設工作協調小組指導下,改造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區域網路及市數據中心政務區域網路網路節點。加快推進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區域網路網路安全保密測評工作。〔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實施單位:市信息中心;責任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三)清理專網專線。2018年12月底前,各級政府和部門自行租用的網際網路專線全部取消,統一使用電子政務外網訪問網際網路。同時,符合整合條件的業務專網全部整合至電子政務外網。2019年起,各級財政不再安排上述網路的租賃費用。金字號工程等國家統一規劃建設的業務專網,按國家部署進行整合。各級政府和部門涉密網路逐步向政務區域網路遷移整合。〔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級市政府相關部門〕
四、推進政務信息系統向市電子政務雲平台遷移工作
(一)對市電子政務雲平台進行擴容。2018年9月底前完成市政務雲平台二期擴容工作,並建設市級同城雙活備份中心,提升承載能力和服務功能。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與省電子政務雲平台的對接工作,並利用省政府數據中心進行異地數據備份。各部門要統一利用市級數據中心的機房、網路、計算、存儲、安全等資源開展政務信息系統建設。市、縣各級政府部門及所屬單位不再單獨建設數據中心。(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實施單位:市信息中心)
(二)政務信息系統遷移及“殭屍”系統清理。對具備遷移條件的非涉密政務信息系統,遷移至市數據中心電子政務雲平台,實現計算、存儲等各類資源的統籌利用、動態調配。雲平台無法滿足的,可將相應硬體設備物理遷移至市電子政務外網綜合網路平台。對涉密信息系統,按照省、市電子政務區域網路建設的統一部署進行遷移整合。2018年5月底前,開展政府部門政務信息系統遷移試點工作,市信息中心根據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制定遷移實施方案編制指南;2018年7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門按照編制指南要求,制定本部門遷移技術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門完成本部門政務信息系統遷移及功能驗證工作,並建立政務信息系統檔案庫,對每個政務信息系統的名稱、功能描述、使用範圍、資源使用情況等要件信息進行概述。對系統使用與實際業務流程長期脫節、功能可被其他系統替代、所占用資源長期處於空閒狀態、運行維護停止更新服務,以及使用範圍小、頻度低的“殭屍”信息系統進行清理下線。(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實施單位:市信息中心;責任部門:市政府各相關部門)
(三)遷移後的工作分工。市政府各部門的政務信息系統遷移後,按照“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繼續負責系統的套用運維、軟體的安全運維及物理遷移設備的硬體運維。市信息中心組織對市政府數據中心機房、網路、雲平台等基礎設施進行運行維護和安全防護,市政府數據中心統一提供政務信息系統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服務。(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實施單位:市信息中心;責任部門:市政府各相關部門)
(四)由政府投資建設、政府與社會企業聯合建設、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或需要政府資金運行維護的,用於支撐政府業務套用的各類信息系統都要按照上述要求和時間節點向市電子政務雲平台遷移。
(五)梳理政府各部門尚未建設政務信息系統的業務事項,明確事項名稱、類型及業務套用需求等,編制市政府部門待建信息系統清單。對共性業務套用需求,依託市政府數據中心雲平台資源,市信息中心負責搭建市政府公共業務套用平台,統一開發建設。對可利用已有政務信息系統運行或適當升級改造後可滿足需求的業務事項,不再新建政務信息系統。(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實施單位:市信息中心;責任部門:市政府各相關部門)
五、建設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推進數據資源的有序開放和有效利用
(一)開展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的編制和維護工作。2018年3月底前,組織各部門對政務信息系統的功能選單逐級梳理、逐項操作,全面理清系統中的業務事項及可產生的政務信息資源,確定政務信息資源的名稱、分類、內容描述、提供科室(所屬單位等)、格式、更新周期、發布日期、共享類型、共享方式、開放屬性、使用用途等內容,並進行分析、整理,形成市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並將其作為部門間信息資源共享的依據。其中,對不予共享的政務信息資源,必須有法律、法規或國家、省、市相關政策作為依據;對有條件共享的政務信息資源,要明確政務信息資源的共享範圍和共享條件。制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的更新維護流程,市政府各部門對政務信息系統上線、升級等造成的政務信息資源變化,要按照流程及時對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進行更新;待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建成後,將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納入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動態管理。(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實施單位:市信息中心;責任部門:市政府各部門)
(二)推進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及交換標準規範、交換機制建設工作。2018年9月底前,組織建設市電子政務外網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及政務信息共享網站,通過政務信息共享網站統一受理市政府各部門數據交換申請,並對數據共享交換平台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及政務信息資源的共享交換情況進行集中展現。研究制定數據共享交換的標準規範(數據的編碼規則、存儲表示標準及接口規範等),組織市政府各部門按照標準規範要求,將政務信息系統接入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原有的跨部門數據共享交換系統整合到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同時,建立健全數據共享交換各項制度,形成可持續發展的信息交換長效機制。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與省級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對接工作,滿足本地區各級政府及部門的數據共享交換需求。推進電子政務區域網路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建設。(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實施單位:市信息中心;責任部門:市政府各部門)
(三)建設政務信息資源庫。2018年9月底前,依託市電子政務外網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構建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空間地理、社會信用、電子證照等基礎信息庫。2018年12月底前,整合多部門信息,形成包括公共資源交易、投資、價格、自然人(社保、民政、教育等業務數據)、法人(業務數據)、能源(電力等)、交通、旅遊等信息的主題信息資源庫。(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責任部門:市政府各部門)
(四)搭建公共數據開放平台。依託市電子政務外網,在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和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基礎上,搭建公共數據開放平台及網站,編制公共信息資源開放目錄,逐步向社會開放政府部門和公共企事業單位的原始性、可機器讀取、可供社會化再利用的數據。(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實施單位:市信息中心;責任部門:市政府各部門)
(五)打造動態市情資料庫。充分整合投資項目、巨觀經濟、地理信息、城市管理等數據資源,建設動態市情資料庫,利用各類專業系統和智慧型分析模型,開展統計分析、預測預警和評估研判,為政府決策提供全面準確便捷的信息服務。(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實施單位:市信息中心;責任部門:市政府各部門)
六、加快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提高政務服務水平
(一)積極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實現共享服務平台、共享服務信息、共享服務成果,企業和民眾辦事更加方便、快捷、高效。2017年11月底前,市編委辦組織完成統一標準規範的目錄、指南編制工作。2018年6月底前,實現政務服務平台的上線試運行,並納入市政府入口網站框架體系,同省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實現對接。2019年12月底前,實現75%的服務事項網上辦理。2020年12月底前,實現全部服務事項網上辦理。(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部門:市編委辦、市行政審批局等部門)
(二)整合完善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在現有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營口公共資源交易網,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交易統一整合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加快推進交易全過程電子化,實現公共資源網上交易,全流程公開透明和資源共享。2018年9月底前,完成與市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對接工作。〔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七、整合各自為政的政務信息平台,實現業務協同
(一)推進市政府協同辦公系統推廣工作。目前未建辦公系統的市政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要統一使用市政府協同辦公系統開展日常工作,不再重複建設。2017年11月底前,已建(或在建)協同辦公系統的市政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要與市政府協同辦公系統進行對接。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市政府協同辦公系統與省政府協同辦公系統對接工作。〔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二)建設市政府網站群。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政府網站群進行整體設計,2019年6月底前,建成以市政府網站為中心、以部門網站群為基礎、以社會公眾為服務對象的“一站式”政府服務門戶,為打造服務型政府提供堅實的保障。以滿足需要、節約成本、安全可靠為基本原則,以用戶為中心、服務為宗旨,實現政府網站群構架的規範統一,充分整合政府信息資源。同時制定市政府網站群內容更新、信息發布、政策諮詢、上下級網站協同聯動等工作規程。〔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三)整合部門內部及跨部門協同套用平台。2018年6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門原則上將分散、獨立的政務信息系統整合為一個互聯互通、業務協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統”,對以科處室名義存在的獨立政務信息系統原則上必須整合。推進城市管理、應急指揮、信用管理、社會保障、勞動就業、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環境保護、治安維穩、大通關、證照申領檢驗等協同套用建設。(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部門:市政府相關部門)
八、完善政務信息化運行保障體系
(一)劃轉機構人員編制,做好交接過渡工作。按照“人隨職能走,編制隨人走”的原則,市政府部門所屬完全承擔政務信息化職能的事業單位整建制劃轉到市信息中心;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有信息化內設機構的,相關機構及人員編制劃轉至市信息中心;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有信息化職能的,相關職能及人員編制劃轉至市信息中心。市政府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政務信息化規劃,承擔本部門政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等工作;市信息中心統一組織力量為部門提供機房、網路、設備、終端及政務信息系統的技術服務保障工作。部門通過與市信息中心簽署技術服務委託協定的方式,明確服務內容、質量要求、責任分工及工作邊界。劃轉機構人員後,原則上市政府各部門可設定不超過半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暫不調整政務信息化事業單位的人員和工作內容,並進行工作交接。過渡期後,相關人員統一由市信息中心安排使用。(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編委辦;責任部門:市政府相關部門,市信息中心)
(二)完善政務信息化建設模式。推動政務信息化建設投資、運維和項目建設模式改革,鼓勵推廣雲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新模式的套用與服務,提升集約化建設水平。2018年6月底前,制定電子政務服務採購管理相關辦法,完善政府購買信息系統、數據中心、數據資源等信息化服務的相關政策。(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三)建立政務信息化項目審批備案制度。2018年3月底前,研究建立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投資審批和運維經費審批的跨部門聯動機制,將政務信息化項目的資源需求清單和數據共享交換清單(包括可共享數據和需要獲取的數據)作為項目建設投資和運維經費審批的要件,由市政府電子政務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組織力量對兩個清單進行評估確認,評估結果作為相關部門審批項目的依據。對不符合集約化建設和數據共享交換要求的項目,相關部門不予審批,不撥付運維經費。政務信息化建設項目和運維經費審批通過後,市政府各部門將項目名稱、功能描述、使用範圍、建設單位、投資額度、運維費用、經費渠道、數據資源、等級保護和分級保護備案等情況報市政府電子政務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全口徑備案。(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信委)
(四)強化審計監督工作。
審計部門要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對政務信息系統的審計,保障專項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完善相關政策制度。探索政務信息系統審計的方式方法,2018年6月底前形成具體工作方案。(牽頭單位:市審計局;責任部門:市政府各部門)   (五)加快推進劃轉設備資產和機房騰退工作。市政府各部門對機房的設施、設備及系統軟體等資產進行全面核查,確定資產清單。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後,市政府各部門會同市信息中心提出資產處置意見,報市財政局履行處置程式,按照市財政局意見,由市政府各部門進行移交劃轉、報損報廢處置並調整資產賬目。政務信息系統遷移後,市政府各部門機房僅保留網路接入設備及區域網路政務信息系統,原則上每個部門保留1個機房且不超過20平方米,多個部門在同一樓內辦公的,且具備合併條件的,可統一使用1個機房。有保密、安全等管理要求或由於建築布局而難以合併的部門可保留一個獨立機房。(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實施單位:市信息中心;責任部門:市政府各部門)
九、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推進我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市政府成立營口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市政府各部門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的統一規劃、指導、推進、協調和監督。各地區、各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是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安排專門力量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王笑柳 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徐 啟 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李秀斌 市政府副秘書長
成 員:范曉波 市編委辦副主任
李洪廣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張麗傑 市財政局副局長
賈維東 市工信委副主任
韓 華 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
王啟新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應急辦主任
徐仁彪 市審計局總審計師
哈秀軍 市信息中心主任
房紹勇 市信息中心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秀斌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王啟新同志兼任。
各地區、各部門也要明確具體負責機構和人員,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的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任務的落實和銜接工作。
(二)加強指導和落實工作。根據整合共享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出台配套檔案,指導整合共享工作科學、有序開展。建立市政府電子政務專家委員會,為整合共享工作提供決策諮詢。市政府各部門要從戰略全局出發,充分認識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的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結合部門實際,抓緊制定推進落實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精心組織實施。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對本方案的落實工作進行統籌協調、跟蹤了解、督促檢查,及時通報進展情況,確保工作目標順利實現。
(三)加強經費保障。電子政務內專網、電子政務雲平台、政務服務平台、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公共業務套用平台、動態市情資料庫、市政府協同辦公系統、市政府網站群等公共基礎平台的建設資金納入政府固定資產投資,相關運行工作經費納入部門預算統籌安排。涉及的遷移費用可根據遷移整體情況,在2018年預算中適當安排。
(四)強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設。不斷完善網路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嚴格按照分級保護和等級保護要求,加強政務內、外網和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的安全防護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的運維監管體系,制定統一規範的網路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數據備份等工作機制。加強安全可靠技術產品的推廣套用,電子政務網路及關鍵業務系統要採用安全可靠產品。

印發的通知

營政辦發〔2017〕52號: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營口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營口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1月2日

政策解讀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 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 的通知 》 (國辦發〔 2017 〕 39 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 2017 〕 88 號)精神,為推進我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營口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二、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是 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後,便於我市政務信息化建設的頂層設計,合理布局。
二是 通過數據資源的共享和交換,逐步實現各地區、各部門之間的互聯互通、業務協同,提升政府信息資源的利用水平和政務服務能力。
三是 政務信息系統統一規劃、建設、管理,有利於推進電子政務集約化建設,避免重複建設,節約資金。
 三、方案的各項工作
第一,加強電子政務網路建設、管理和推廣工作。 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市、縣各級政府部門及所屬單位的政務外網全覆蓋,推動政務外網向鄉鎮、街道延伸;各級政府和部門自行租用的網際網路專線全部取消,統一使用電子政務外網訪問網際網路。 2019 年起,各級財政不再安排上述網路的租賃費用。各級政府和部門涉密網路逐步向政務區域網路遷移整合。
第二,加快市電子政務雲平台建設及推進各級政務部門信息系統整合共享。 一是清理“殭屍”系統及政務信息系統遷移;二是完成市政務雲平台二期擴容工作,並建設市級同城雙活備份中心。
第三,建設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台。 一是構建政務信息資源目錄;二是建設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台, 2018 年 12 月底前與省級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對接工作。
第四,整合政務信息平台,實現業務協同。 一是推廣市政府協同辦公系統;二是整合部門內部及跨部門協同套用平台;三是建設市政府網站群。
第五,完善政務信息化運行保障體系。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營口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領導小組;二是做好人員保障工作,將有信息化職能的事業單位整合至市信息中心;三是完善政務信息化建設模式,建立政務信息化項目審批備案制度;四是加強組織經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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