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遼委發〔2016〕27號)、《遼寧省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四年滾動計畫(2017—2020年)》和市政府批示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營口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口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17年12月29日
  • 實施時間:2017年12月29日
  • 發布單位: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十九大報告以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部署,按照“五位一體”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基本原則,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完善健全以市場配置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賃體系。支持住房租賃消費,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以滿足我市居民住房需求為出發點,到2020年,全市初步建立起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並逐步實現租售同權;基本形成渠道多元、總量平衡、房源充足、政府監管、結構合理、服務規範、制度健全、租賃關係穩定有序的住房租賃市場;進一步完善保基本、促公共、可持續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體系;加快構建由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市場多元化滿足不同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結構,梯級增加租賃住房年度供應規模,其所占住房建設計畫的比例爭取達到5%以上。
二、重點任務及措施  (一)建立健全法規制度,落實扶持政策
1.立足住房基本保障,引導住房合理消費,提倡住房先租後買、梯級消費的新理念,支持居民租房居住,滿足不同層次住房需求,建立健全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2.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依據有關規定,出台相關政策,支持住房租賃業務企業,解決企業實際困難;將符合條件的新就業大學生、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和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方便住房租賃當事人辦理居住登記,解決承租人如何享受醫療保障,其子女如何入托和享受義務教育等具體問題。(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主席令8屆第29號,2007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正)、《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8號令)制定《營口市房地產經紀管理實施細則》,建立並推行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登記、房地產經濟機構及從業人員年度評審、等級評定、信用檔案等管理制度,規範管理房地產經濟機構,為培育發展我市住房租賃市場提供有效保障。(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培育發展我市住房租賃市場經營主體
4.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物業服務企業以及資產管理公司等各類機構投資者設立住房租賃企業、拓展經營範圍。從事住房租賃業務的企業,應依法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申請備案登記,可享受相關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5.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租售並舉轉型,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開展租賃業務,出租庫存商品住房;機關、企事業單位也可將閒置房產和自有房產委託給住房租賃企業運營管理,充分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資委〕
6.鼓勵金融機構向住房租賃企業、已辦理備案登記的房地產經濟機構提供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在證券交易市場發行資產支持證券,推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試點建設。〔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金融發展局,相關銀行〕
(三)租賃平台建設及市場管理
7.建立營口地區公共免費的住房租賃信息平台,提供房源信息核驗服務,積極推行住房租賃契約網上籤約備案制度,推廣統一的房屋租賃契約文本。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稅務局、金融管理辦公室、街道辦事處等部門應密切合作,建立跨部門的聯合監管服務體系,明確職責分工,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等基層組織作用,推行住房租賃網路化管理;全面建立住房租賃企業、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管理制度,規範房屋租賃市場行為及行業管理,對違法、違規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計委、市教育局、市行政審批局、市金融發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8.在現有相關公司基礎上成立國有房屋租賃企業公司,可收購市場過剩房屋,將其改建成廉租房、公租房或其他對外公共出租房屋。同時鼓勵居民個人出租住房,個人出租住房的,可依法享受相對應的稅費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地稅局〕
9.依據統一的房屋租賃契約文本,明確規範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出租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約定履行義務,保證住房和室內設施符合要求。住房租賃契約期限內,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解除契約,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隨意剋扣押金;承租人應當按照契約約定使用住房和室內設施,並按時繳納租金。〔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工商局〕
10.規範管理房地產經紀機構,為租賃雙方提供合法、安全的居間服務。努力提高房地產經紀服務質量,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素質,促使房地產經紀機構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交易,成為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中堅力量。〔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工商局、市行政審批局〕
三、工作要求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做好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積極配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工作,明確發展目標、工作任務和政策措施,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管理機構建設,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印發的通知

營政辦發〔2017〕70號: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營口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營口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業經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五屆市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解讀

現將《營口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檔案出台的背景、目的及適用範圍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強調,要規範住房租賃市場,抑制房地產泡沫。堅持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基本原則,為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依據《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遼委發〔2016〕27號)、《遼寧省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四年滾動計畫(2017—2020年)》制定《營口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
二、方案主要內容
《營口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主要內容分為三個部分: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及措施和工作要求,著重解讀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及措施。
1. 指導思想
堅持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基本原則,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為方向,健全以市場配置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賃體系。支持住房消費,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2. 工作目標
初步建立起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進一步完善保基本、促公共、可持續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體系,滿足不同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結構, 梯級增加租賃住房年度供應規模,到2020年其所占住房建設計畫的比例爭取達到5%以上。
3. 重點任務及措施
(1)進一步 落實扶持政策
我市房地產經紀機構是住房租賃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缺乏規範的行業管理,部分經紀機構存在違法經營的亂象,為確保住房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需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主席令 8 屆第 29 號, 2007 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正)、《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 8 號令)制定《營口市房地產經紀管理實施細則》,建立並推行房地產經紀機構行業管理制度。
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市直職能部門,應依據有關法規、規定,對培育和發展租賃市場及租賃雙方遇到的實際問題,提出具體扶持政策或辦法。
(2)培育發展我市住房租賃市場經營主體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多種經營主體(包含個人)從事住房租賃,擴大住房租賃經營主體範圍;鼓勵各類金融機構以住房租賃為契機,合理有效的扶持租賃雙方,拓展金融服務內涵,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快速、健康發展。
(3) 租賃平台建設及市場管理
建立房屋租賃信息平台,依託平台向不同的管理部門實時報送租賃信息,實現多部門聯合監管,確保政府出台的各項扶持政策落到實處。
由社區、街道完成平台租賃房屋信息核驗,並依託其管理優勢,實現住房租賃格線化管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